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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农业生态文明中发展现代农业

——以湖北省为例谈农业大省如何建设农业生态文明

2014年04月16日14:37   来源:农民日报

原标题:在建设农业生态文明中发展现代农业

面临六大问题,理清农业生态文明建设难点

(一)农业资源产权制度不清晰决定了发展“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缺乏动力。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基于土地资源承载力的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生产总量和农业投入品总量控制的农业发展理念,在一些环境敏感区域都仅仅处于“萌芽”状态,大多数地区农业资源节约使用得不到正向激励,耕地“重用轻养”现象普遍。

(二)农产品的增产导向决定了农业资源的高强度利用。湖北是农业大省,肩负着“稳产量、保供给”的重任,2013年,湖北省常年可用耕地5042万亩,年均复种指数达到2.28,以全国3%的耕地面积生产了全国8.4%的稻谷、6.3%的棉花、10.3%的油料、5.4%的猪肉和18.0%的淡水产品,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粮油、畜禽及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增产压力依然很大,这说明我们农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

(三)农业劳动力素质偏低决定了农用物资的粗放使用。现在农村许多地方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留守老人和妇女成为了种田的主力军。劳动力素质低给培育新型农民、推广农业新技术带来较大难度。加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率、科技成果的到户率、到田率不高,农业实用技术创新成果偏少。

(四)生态补偿缺失决定了地方政府对农业生态功能的忽视。一是农业补贴目标单一,农业生态补偿理念并未体现。二是农业补贴对象和资金渠道单一。资金主要依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工程项目两种方式,跨行政区域的横向转移支付尚未建立起来,难以调动地方政府抓生态文明的积极性。三是农业生态补偿还没有被真正纳入到生态补偿的研究与试点范畴。

(五)农村环保设施薄弱决定了农村污染物处理率偏低。据初步统计,我省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年排放量约2亿吨,年农膜残留量6万吨,土壤残留率达40%,秸秆4000万吨,资源利用率不到55%,这些都严重影响农村生态文明的提升。

(六)农村环保法制滞后决定了农村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薄弱。虽然国家目前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2006年我省也修订出台了《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农业环境问题层出不穷,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无法满足新形势的变化与需求。

做好六篇文章,加大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第一,科学制定规划,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的有序性。把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生态理念来发展农业,建立基于土地资源承载力的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和产量需求;优先在汉江流域启动编制生态农业专项规划,在丹江口、梁子湖等敏感流域启动编制面源污染治理规划,在全省谋划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尽快建立农村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强化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监测预警,防治耕地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资源。

第二,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农产品主产区政府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尽快制定《基本农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农用废弃物回收及综合利用制度》以及《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等三项制度,依法限制和禁止废弃物随意排放,有效控制和防治农业污染。尤其是在粮食主产区、环境“欠账”地区和敏感流域,建立健全农业生态补贴政策,将取得农业补贴与保护农业环境、农村发展相挂钩,提高补贴资金多功能性、实效性和可监督性,构建可持续农业发展政策激励机制。

第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村资源环境利用的可持续性。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建设一批农业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增加农业资金投入,鼓励对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减量排放和资源化再利用,加强节水、节肥、节能、节地等节约型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广,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实现清洁投入、清洁生产、清洁产出。

第四,加快技术研发,提高农村生态建设的科学性。在粮食需求持续增加的情况下,未来农业发展靠拼资源和外部扩张已没有余地,只能依靠科技来突破资源与环境的约束。一是要面向农业生产需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二是要加快成果转化,着力打造高产创建、标准园创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示范基地等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探索形成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机制;三是要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第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物化投入的合理性。一方面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农民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及投入品使用的意识。另一方面要着力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研究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如土地流转、金融信贷、农业补贴、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运用较低集约化生产方式、执行环境友好措施,成为环境管理者。

第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威性。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重点放在农村,建立健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机构,协调各厅局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统筹领导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各级农业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农业资源环境机构体系建设,形成相对独立、职责分明、运转协调、反应迅速的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组织管理系统。

(焦泰文 樊丹 作者单位:湖北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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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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