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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明: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意蕴

陈明明

2014年04月01日16:57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原标题: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意蕴

问题中国的治理目标

上个世纪发展政治学文献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研究曾提出后发国家在社会转型中的发展危机“症候群”,如贯彻危机、认同危机、分配危机,等等。不幸的是,这些危机也程度不同地存在于今天发展中的中国。于是问题中国也就有了危机中国的含义。面对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危机中国,如何统筹解决,如何协调处理,很显然就成为执政当局经常要考虑的问题。“统筹”与“协调”的先决条件是事权统一、权责一致、令行禁止,事实上,自2000年以来,国家较之改革开放前期产生了对集权更强烈的需求。

另一方面,这些问题和危机又是由发展引起的,是发展中的问题和危机,国家希望通过发展来解决这些问题和危机。那么发展的方略或者良策是什么?现在一般认为就是市场,就是市场化的改革。30多年的改革的确是靠市场化解决了很多问题,当然市场化本身也带出了很多问题。把政府的干预限制在最弱的水平上,这里有三个问题。第一,在中国,市场是由国家建构起来的,理论上资源的配置由市场支配,但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却是由政府来主导的,中国的发展离开政府难以想象。第二,政府主导型的现代化使市场和权力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权贵资本主义式的利益集团,这个利益集团对政府的自主性构成了强有力的挑战。第三,“市场帝国主义”的想象,试图把经济市场化的方案打包施加于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从而使由原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基本制度规范支撑的政治系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政治系统要排除、缓解或吸收这些紧张压力,维护政治系统的基本秩序和原则,客观上不能不对“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基本国策提出很高的要求。可以预期,由于以上因素和条件的制约和激励,权力将进一步集中,以克服发展危机和寻求超大国家的改革支撑力。

因此,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其实不存在“没有政府的治理”,甚至也不存在“小政府大社会”式的治理。中国现代化至今没有改变“政府主导型”的特质。政府主导的范围和强弱是和社会自主的空间和强弱成反比的,在中国,治理活动就过程而言,落在此二者中间;就历史和现实而言,则偏向前者。换句话说,以政府为主体和为主导的治理,仍然是治理的重心。因此,具有现实可行意义的治理目标,恐怕不是“小政府大社会”,而是要构建一个问责的政府,一个权力和责任对称一致的政府——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责任构成权力的边界。只有解决了政府、国家的权力配置和行使问题以后,讨论治理的“多元”“合作”“非正式”和“民间”等特点才有坚实的基础。

(作者为复旦大学政治学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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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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