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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型城镇化规划勾勒户籍进城路径

2020年进城落户农民将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2014年03月18日08: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城镇化规划勾勒户籍进城路径

  保障 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文辉指出,未来城镇化中户籍问题不再仅仅指户口“农转非”,而是包括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等多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根据统计数据,城镇人口的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毫不回避指出,我国目前存在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问题。

  因此,此次《规划》明确表示,将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例如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规划》指出,将建立健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并将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在社会保障方面,《规划》也明确指出,将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卫生方面,将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民工聚居地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

  住房方面,2020年将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审慎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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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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