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
三、“文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
“文明”一词源于拉丁文,它是指罗马的公民身份,含有比当时外国人或野蛮族的原始生活状态优越的意思,可见文明一词最初指代与野蛮相悖的意思。在随后几千年的时间里,文明一词的含义几经演化、数度扩展,相关的定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尽管对文明一词的理解千差万别,我们还是可以把这些理解或者定义归结为广义、狭义两个层次。广义上的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文化发展的积极成果和进步状态。狭义上的文明主要是指精神文明,特指与精神上的愚昧、思想上的保守和文化上的落后相对应的精神上的进化、思想上的进步以及文化上的先进。
文明是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标志,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体对文明的追求,既可以促进个人道德的不断完善,也可以达到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秩序的目的。文明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逐步形成的思想观念以及不断进化的人类本性的具体体现,对引导社会主体的价值导向起到显著的作用。概括地说,文明是科学的丰碑,整个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逐渐形成和不断发展的历史。
文明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变的价值诉求。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一句话,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中国。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这就是我们在文化领域中的目的。”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把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中,无不彰显着重要作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是保证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维护国家团结统一的精神支撑。长征精神、延安精神、雷锋精神、“九八”抗洪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抗“非典”精神和抗震救灾精神是民族精神的一脉相承,继续发挥着凝聚党心、民心和国心的强大功能。时代精神是超越了个人的共同的集体意识,体现着一个时代的人们的视野,表现了人们对问题的关心和他们的价值取向和精神状态,代表时代发展的潮流、标志时代脉动的精神文明,对社会生产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在今天,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勇争先的时代精神是推动时代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是中国人民需要不断吸取的力量源泉。
把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领域,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理解、接受并自觉遵守奉行的核心价值理念,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贯彻落实到方针政策的制定、制度措施的设计和社会管理之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在各项制度措施中得到充分体现;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融入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中去,创作更多、更好坚持“三贴近”原则、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求的精神文化产品,发挥其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
把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求自觉遵循文明建设发展规律。应坚持重在建设、持之以恒,形成长效机制。既要积极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有益成分,从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中借鉴有益经验,更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从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生产生活中汲取新鲜养分,使文明建设与时代进步同行、与实践发展同步。坚持尊重文明发展规律与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并重,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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