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
二、“涅槃”境界
佛教基本教义认为,人生是“无常”的,充满痛苦,只有信奉佛教,努力修行,才能彻底摆脱生死苦恼,进入“涅槃”境界。佛门五戒是佛教为在家和出家的男女信徒们制定的戒律。佛教中有关于时空无限、心性尽染、因果以及心理作用等的细密分析,强调修身养性在解脱成圣中的决定作用,中国有许多词汇、成语等如缘分、世界、一刹那、如实、无常、解脱、六根清净、不可思议、作茧自缚等等,都是从佛教文化中来的,我们常说的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的理论以及主静、主敬的修身方法都是在佛教理论的影响下提出的。古印度佛教思想中所蕴含的核心价值观大体可以概括为:
1.众生平等的观念
认为众生之间乃至与佛之间本质上都具有同一的特性。佛教宣传生佛不二、生佛一如的思想,认为众生与佛在本质上都具足真如佛性,迷妄的众生并不灭其真如佛性,觉悟的佛也并不增加其真如佛性。就同样具有成佛的可能、基础这一意义来说,众生与佛是平等不二的。这与有的宗教视人神为二,称人是神所造或从神流出的说法是迥异的。
佛教“众生平等”的观念包含了人人平等的思想,反对“种姓观”,提倡不分“种姓”,不同家族、部落、民族、男女老幼之间人人皆应相互关爱,一视同仁,这一“平等”主张是佛教的核心价值主张之一,体现了一种敬畏生命、慈悲博爱的情怀。这种平等博爱的思想主张,来自于佛教对众生皆苦的现实境况的认识与同情和对以普度众生同得解脱为最高目标的价值理想的追求。这种主张不只限于要你对待任何一个他人,而且要你对待一切有生之物也应有慈悲博爱的情怀,平等看待他们的生命权利,对出家信佛的人“吃素”的要求就是因此而产生的。从今天的人类所面临的生态问题来说,佛教价值观中早已包含了生态伦理思想,在哲学世界观上佛教显然是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这种价值观所体现出来的博爱、大爱精神,尽管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仅做不到,而且还会找出各种理由加以反对和抵制,但其中所蕴含的高超智慧和超前的洞察力一旦被人们所领悟,人们即使依然做不到这一价值要求,也会对佛教徒的价值追求和生活方式给出无声的尊重和礼遇。佛教的众生平等思想,对古代社会不平等的等级制度所带来的社会欺压行为起到了一种很好的道德缓冲作用,尽管它改变不了上下有别、尊卑有序的封建礼制,但对在这个体制内的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的影响,有效地减少了各种恶行的发生。
从哲学上来看,佛教的“众生平等”思想体现了生命观、自然观与价值观的统一。佛教强调宇宙间一切生命的平等,关爱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又主张无情有性,敬畏自然,珍爱自然,摄护自然;还宣扬众生以解脱为最终目标,以进入清净、美妙、庄严的佛国净土为最高理想。这都表现了佛教平等思想作为一种价值观的深刻性、号召性和崇高性。
2.“度人利他”的观念
大乘佛教的主要精神,如果用一句话概括的话,那就是“悲智双运,福慧并修”。体现了大乘佛教度人利他的价值主张。“智”和“慧”体现的是大乘佛教自度自力的智慧解脱,“悲智双运”是大乘佛教就教义宗旨来讲的,而“福慧并修”则是从修道者的修行方向和方法来谈的。
佛教的发展分成不同的时期。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前4世纪中──从释迦牟尼创教到他死后一二百年是佛教史上的原始佛教时期。公元前4世纪中叶,佛教内部又因教义和戒律产生认识分歧,教团分裂为上座部和大众部两大系统,部派多18或20个(古书记载有别),这被称为部派佛教时期。公元1世纪,在印度南部从大众部系统中产生大乘佛教。“乘”一般解释为“运载”、“车辆”,梵文原义有道路或事业之意。“大乘”意为大的运载物、大的车辆或在大道行进的事业,比喻可运载广大众生达到涅槃彼岸。
大乘佛教为了争夺佛教的正统,把以往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贬之为“小乘”,意谓“小道”或“小业”。在“大乘”看来,它们是“在小道行进的车辆,是佛祖为小根器的人所说的教法。大、小乘之别既有教义理论上的,又有修行实践方面的。但无论如何,二者所使用的佛教基础原理是一致的,都来自于佛教的教义。二者差别主要是对佛教教义的不同看法,反映了佛教随着时代的推移与当地实情结合的情形。早期的大乘经中已有重视“识”(心)的表现。例如,一些大乘经中反复强调外物是人的错误观念或幻觉。错误观念或幻觉实际也是一种识,但早期大乘经中直接论述“识”的段落毕竟不是很多,对其作用的强调也不是很突出。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是一些续出的大乘经和瑜伽行派。
佛教中出现大乘后在理论上有不少变化。大乘佛教提出了一些不同于早期和部派的观念。产生这种变化有多种原因,除了佛教内的原因外,受奥义书思想影响或通过后来的婆罗门教哲学派别间接受奥义书思想影响是重要原因之一。大乘佛教的两大派别是中观派和瑜伽行派。这两派及两派出现前后的一些大乘经在实有和空无观念方面都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见解。
大乘佛教中较早出现的经典是般若类经。最初将般若类经的思想总结归纳出来并形成理论特色的是中观派。此派侧重讲性空,也讲假有,并通过中道的观念将二者结合起来。
3.因果报应的观念
佛教的一个重要理论是善恶因果报应的教义。认为人的行为包括身、口、意三个方面,称“三业”。善的行为将有好的报应,恶的行为将有坏的报应。这种报应通过过去(前世)、现在(今世)、未来(来世)的三世轮回来实现。因果报应论是古印度佛教用以解释世界万物有关系的基本理论。它认为世间一切存在并非彼此孤立,而是处于相互联系的因果链条中,每个人的善恶行为必定会对自身的命运发生影响,召感相应的回报。
古印度佛教中的因果观念认为,宇宙各种事物在生成变化之过程中,皆有其因果作用,可以包括物质现象和人类为谋求生存而作的一切行为活动,其范围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种豆得豆,种瓜得瓜,是物质的因果;作恶受殃,作善受福,是行为的因果。古印度佛教的因果观念具有普遍性,佛经中自凡夫至十地圣菩萨的一切行为,皆在因果律支配的范围之内。
因果报应的哲学基础是缘起论,缘起论是论述事物之间关系的理论。缘起论中的“缘”即“因缘”、“缘由”的意思,指每一事物的出现、相遇必有原因、是事先条件所促成的,因具备了某些条件才会出现的。古印度佛教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均由各种因素和条件和合而成,也因此种关系分解和消散。
因果报应思想突出了道德在果报产生的因和作为条件的缘里面的重要性,强调道德在生命长流中的作用,道德是自我塑造未来生命的决定因素。要求人们从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尤其是从心理上防非止恶,戒除无始劫来的贪、嗔、痴、慢习气,去除各种不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从而对人生和社会的各个层面产生良性的、积极的影响。
印度佛教心性论的理论架构是与佛教起源论、业报论、解脱论紧密相连的。佛教哲学的基学说缘起论认为,一切存在都是按缘起方式而生的,也就是把心识归结为缘起论的重要因素。古印度佛教认为,众生的心常为烦恼所染污,这就会导致恶行,带来恶报,人生的痛苦也就不得解脱。同时,众生要获得善报,得到解脱,也离不开心,要开发心的清净性,经过修持,以成正果。这就是说,众生的轮回流转和成就正果的因果关系都离不开众生的心,都围绕着心的活动展开。众生的心性有染净之别。古印度佛教以染净论为心性,染,染污,染著(执著),充斥着烦恼;净,清净,不执著,远离烦恼。烦恼是身心的苦恼与混乱,基本上是一种心理作用,也称作惑,惑、染与恶相通,净与善相通。染净包含了善恶,而善恶的道德色彩则较染净鲜明。染性是生死轮回的根源,净性是成就正果的根据。心性问题是古印度佛教论证众生修持由凡转圣的重大问题。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古印度佛教的心性论也出现了多种观点。
4.涅槃的价值理想
“涅槃”是古印度梵文的音译,意译“圆寂”、“灭度”等,就是说:智慧福德圆满成就的,永恒寂静的最安乐的境界。佛教认为这种境界“唯圣者所知”,不能以经验上有、无、来、去等概念来测度,是不可思议的解脱境界。原意指火的熄灭或风的吹散,后转为印度古代的一些宗教的专用术语。印度中观学认为:“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世间与涅槃境界不二而无分别。
佛教建立后将其吸收进佛教教义并加以阐述,认为众生既受烦恼和欲望等诸苦折磨,也受生死业力的束缚,涅槃则是对烦恼、欲望诸苦及生死的最后断灭,众生通过修行宗教实践,也就可以达到涅槃境界。
古印度佛教的重要理论虽然也涉及一般的宇宙现象,但主要还是对人生现象的分析。它要通过这些理论来说明:所谓人不过是多种要素的和合,其中没有一个不变的实体。不能为无明所累,不能执著于不实在的东西,否则只能陷入痛苦。只有灭除无明,认识到人生现象的无我、无常,放弃对不实事物的欲望及追求,才能达到最高的实在境界(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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