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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点亮思想明灯 凝聚社会共识

——访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所长宇文利

记者 张 贺

2014年02月13日08:0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记者:如何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理与实践上相统一?

宇文利: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找到与核心价值观建设有关的重大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和意识形态建设的现实而紧迫的问题作为研究的根本命题,摆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理研究“空心化”和“悬空化”的现象。与此同时,也要摒弃目前中国社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的实用主义、经验主义至上的思想倾向,真正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人们的价值选择和实践取向。

记者:《意见》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的任务。请问,如何才能把这一任务落到实处?

宇文利:要把这一任务落到实处,需要扎扎实实地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从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原则出发来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多种社会思潮的关系,坚持既讲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严肃性,又不搞“一言堂”和“思想专制”,在意识形态思潮引领上做到既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二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当下中国的国情、社情和文化生态确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并整合社会思潮的目标与任务;三是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普及。

记者:您认为,政府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负有怎样的责任?

宇文利: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政府负有四项重大责任:一是引领的责任,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做先锋和表率,发挥带动和引领的作用;二是监督的责任,政府要检查督促各部门以及社会大众承担并落实好应有的责任,使整体工作呈现有组织、有秩序的局面;三是调节的责任,政府要科学合理地调节社会各阶层各部门之间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的关系,解决并处理好各方因为角色、层次和利益而出现的分歧与矛盾;四是保障的责任,即政府要为各方提供必要必需的支持和支撑。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13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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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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