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开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道路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早在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就明确提出: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这就冲破了“左”的意识形态把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捆绑在一起的“左”的藩篱。
1987年2月,邓小平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说:“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进一步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邓小平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人。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在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又提出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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