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政治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在中华民族奋力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对事关民族振兴关键阶段国家建设与发展应当实现什么样的目标、完成什么样的任务、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战略谋划和战略部署的纲领性文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
两个不能否定: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全景中切实定准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方位
“辩方位而正则”。在改革开放35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两个不能否定”的重要论述,奠定了判断党和国家历史走向的理论基石,定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方位,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不割断历史,又不迷失方向;既不落后于时代,又不盲目超越发展阶段的关键。“两个不能否定”清晰梳理出“两个30年”的历史逻辑,“前30年”为“后30年”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后30年”是对“前30年”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坚持、改革和发展。“两个不能否定”进一步统一了对党和国家历史的理性认知,把全党全国人民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思想基础。
历史逻辑、时代大势和现实形势决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方位。《决定》围绕“朝着什么方向改革”这一根本性问题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而决不能有丝毫背离。同时,《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特征和时代内涵进行了深刻阐发,确立了总方向、总目标,提出了六个“紧紧围绕”的历史任务和行动路线,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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