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您曾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首先需要摸清权力家底,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程文浩:权力清单的制作过程十分复杂,需要对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权力进行分类、归集、整合、列表,而这些工作的核心在于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普查。就像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一样,不普查就无法真正掌握家底,相关的决策与管理也就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目前我国的大量公共资源尚处于各方监督的暗区甚至盲区,前段时间社会集中关注的各省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正是这些监督的暗区或盲区,蕴藏着最高的腐败风险。只有通过权力普查才能让公开的阳光最终照入监督的暗区,让公共资源真正回归到公众的视野之中。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权力普查是权力公开运行的首要前提和必经之途。
权力公开运行的第二步,是公开权力的规则和流程(即“应然”)。也就是在权力普查的基础之上,制作权力清单列表以及权力流程图,并将其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权力公开运行的第三步,则是公开权力的实际行使过程及行使结果(即“实然”)。权力行使中的种种偏差和问题往往集中发生于权力行使的过程,并最终体现在权力行使的结果。因此,不公开权力的行使过程和结果,百姓就既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对权力的监督也就无从谈起。
成都等地建立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力图通过电子政务将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电子化、网络化、透明化,并实施全过程的电子监察。利用技术手段和信息公开强制打开权力运行的“黑箱”,是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权力公开运行的第四步,则是对各类权力进行规范与纠偏。这一阶段包含大量的具体任务:一是对不符合规则与流程的权力行使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二是对缺乏规则约束的权力加强制度规范,三是对过多过滥的权力进行必要的压缩、合并与精简,将其控制在合理、必要、可监控的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实现权力公开运行对于我国的民主进程与廉政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这项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们尚处于改革的初期阶段,真正的挑战和困难还在后面。权力清单制度是权力公开运行的前提,一旦公布了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就为下一步的治本奠定了坚实基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推动权力公开运行,可从权力清单入手。(记者 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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