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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的孕育与破题

2014年01月09日13:53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司法体制改革的孕育与破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让2013年真正成为“司法体制改革元年”。这一次,司法体制改革不再由法院、检察院各自单兵突进,而是上升为执政党的宏图大计

改革,注定是2013年最激动人心的主题词。当举世瞩目的改革纲领性文件浓墨重彩地运笔于司法领域时,从学界到司法实务部门,几乎所有关乎司法体制改革的观点和建议精彩纷呈,营造出这一年最为强大的舆论场。这一次,司改不仅被学界视作最给力的改革动作,更是被社会寄予建设法治中国的突破口。

司改行到水深处

曾几何时,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难以绝迹。如何告别这一状况,让司法机关成为纠纷的终结者?举国上下,都将目光投向十八大之后的司法改革动向。

一直以来,司法改革都是中国法治建设最引人关注的领域。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职业化改革,到2004年中央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主导新一轮改革,再到2008年加强权力监督、推行司法民主的改革,中国的司法改革一路如火如荼、从未停息。但是,在看到着法官袍、统一司法考试、收回死刑复核权等成就的同时,制约司法独立与公正最关键的人事和财政体制,并未取得根本性改革进展。司法地方化、行政化问题依然制约着司法公信力的增长。

尤其是近年来,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社保、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教育卫生等领域,积攒了诸多矛盾和利益纠纷。由于司法体制上的阻碍,很多纠纷都难以进入诉讼渠道,一些涉法涉诉问题要么被地方政府指令法院不得受理,要么在审判过程中受到政府部门的横加干涉。司法公正的流失,迫使一些原本可以在正常法治框架内平稳解决的冲突,最终溢出社会成为信访问题。

当十八大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时,人们发现体制内的修补式改革已接近极限,不能修补的问题多是体制性障碍。与此同时,社会矛盾和公共舆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诉求则日益高涨。面对此种情势,司法改革何去何从?该如何提升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和信任?又该如何回应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突破口的期待?如果没有一个优良的司法体制,就很难确保司法系统能够胜任转型期内定分止争的重任。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司法体制的更新,以公正、权威而有效率的司法来满足人民的正义诉求。回应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司改已不可能再继续回避体制革新的硬骨头。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让2013年真正成为“司法体制改革元年”。这一次,司法体制改革不再由法院、检察院各自单兵突进,而是上升为执政党的宏图大计,针对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和深层次问题开出药方,努力回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时代之问。而回顾过去的一年,司法改革已然朝着破除体制坚冰的方向奋勇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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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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