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应坚持以建设现代农业为目标,严禁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土地是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应当流向真心从事农业的劳动者,确保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当前,总有那么一些投资者,没有把精力放在如何种好地、生产好农产品、提高土地产出水平上,而着力于包装自己,以套取涉农项目资金,搞投机取巧。如果放之任之,不仅会使财政资金跑冒滴漏,更会造成土地的粗放经营、撂荒,甚至改变农业用途,给国家的农产品供给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央始终坚持的政策导向。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2001]18号),2003年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近年印发的多个中央1号文件,都强调了土地流转必须坚守的底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我们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和领会中央精神,注重改革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把自觉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积极而又稳妥地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实现增进人民福祉的改革目标。
(作者系农业部经管司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