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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中国“官邸制”待解 应注意五大问题

2013年12月18日15:40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原标题:中国官邸制待解问题探究

  领导干部住房问题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政府形象的树立以及党群干群关系,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央政治局提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警卫、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笔者认为我国也可借鉴国外“官邸制”模式,对我国领导干部的住房制度进行改革。

  当前我国领导干部住房存在的问题

  超标分配住房。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定了各职级领导干部的购房补贴标准。各省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对本地区领导干部住房也作出相关规定。但部分领导干部的住房仍然存在超标问题。在山东济南,某开发商建了 8 栋“经济适用房”,最小的160平方米,最大的 295 平方米,全部被山东省直机关买走。吉林省政府某局为9 名厅级干部建一栋跃层式住宅, 均在183平方米以上。

  违规集资建房。部分领导干部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手中职权集资建房,谋取私利。资金来源有的是直接挪用国家建设专项资金;有的无偿利用行政权力占用、低价购买建材;有的甚至动用乱收费款项建房买房。例如,2006年,河南省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为该局领导建成11套带有顶层阁楼的“联体别墅”,在集资建房中,违反国家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违规出让土地。

  倒卖、出租住房。部分领导干部将公房、有限产权房暗中出租、出售渔利。一是异地调动工作后, 将原优惠房出租出售;二是进集资楼后,将原优惠房出租出卖; 三是借动迁之机将公房出售,用房款重新购房办私人房照;四是以营利为目的, 购买住房进行倒卖、出租。

  违法侵占住房。有些领导干部利用工作调动、异地任职等机会,将国家为其提供的原有住房直接据为己有,这种状况具有普遍性,有的甚至处于失控状态。

  低价购买住房。有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为本单位职工或自己购买住房。例如,四川省泸州市政府官员“经济适用房购房案”中,一套324.38平方米的超大户型豪宅被冠以“经济适用房”进行包装,让政府官员仅付10多万元就可据为己有,其腐败程度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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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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