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为东部沿海户改减压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猛,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吸纳了中西部地区大量的农业转移劳动力,也为东部沿海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也进一步拉大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导致了城乡发展和地区发展的不均衡,对于东部沿海地区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带来了巨大压力。
未来,国家要逐步合理分担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实行中央和省市政府、企业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摊的机制;与此同时,要推动东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转移步伐,通过产业的转移合理引导来自中西部的农民工返乡务工以及随就业向城乡结合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迁徙,支持中西部地区、东部沿海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地区快速发展,优先解决就近务工和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务工农民工的城镇户籍,为东部沿海地区特大和大城市的户改减压。
同步推进各项制度改革,保障户改取得实效
我国往往按照户口身份并以区划为单位来执行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由于担心大量农民工在当地落户会摊薄当地城镇居民已经享有的社会福利,所以很多政府既不愿意本地农民进城落户,也不愿意接纳外来农民工进入本地落户,在城乡之间、城镇之间、区域之间形成了固化的利益格局。要使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必须逐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待遇。
一是落实全面放开地级市及以下城市户籍的政策不打折,清理正在执行的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和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失业保险等待遇的条件不应与其农村的土地挂钩,直辖市以外城市应取消毕业生落户限制,今后出台的有关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和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能再与户口挂钩。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暂时不具备落户条件农民工在住房租购、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
二是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推进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探索建立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登记管理制度。
三是加快推动行政管理体制、财税金融体制、资源环境价格制度、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发展体制等领域改革,以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逐步取消与户口相挂钩的各项福利和配套公共服务待遇,成熟一项取消一项,逐步使户口回归到仅反映个人身份性质的本来功能。加快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过程中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探索建立和完善进城农民的农村资产处置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建立土地流转和交易市场,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权益置换城镇公共服务有效机制。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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