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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奇:企业造城 市场兴城——中国城镇化的新路径(下)

2013年12月02日16:43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原标题:企业造城 市场兴城——中国城镇化的新路径(下)

  市场兴城

  古今中外城镇化经验表明,民间力量兴建城镇,都是以市场经济规律为主导,以民间力量自行管理,因此,充满活力和动力。我国宋代是城镇化发展的高峰期,在城镇发展中打破了唐代以来城坊制的旧格局,实行街巷制的新体制,按照社会需求,大力发展各类手工业、服务业、娱乐业、广告业,同时取消流传千年的宵禁,大兴夜市,城镇化水平在当时全世界领先。其基本经验就是放手让民间兴办集市,由当地有威望的士绅自治管理集市,政府不设完整的国家行政系统,只负责税收、消防、治安等。据学者统计,两宋时期,见于史载的市镇多达3600多个,其中一部分市镇,不论人口数量还是经济发达程度,都超过一般州县,工商税收远高于农业税收。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小城镇的经验就是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其核心是聘任制和民选的公开监督机制。美国城镇管理机构由选民通过选举产生出城市委员会(也称市议会)。城市委员会聘任市政管理的执行机构——城镇开发代理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市长、委员、董事等成员基本不拿工资,主要是尽义务,只有市长每月有500美元的补贴。城市开发代理董事会直接承担行政、社区发展、社区服务、消防、人才资源和风险管理、警察局、公共事务等。古代和西方现代的做法都值得我们在城镇化的道路上认真借鉴。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崛起了一大批依市兴城的典型,如福建的石狮、浙江温州的桥头、河北的白沟等。近年来,我国交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航空、港口快速发展,农村公路也已联通成网,“村村通”更使得乡村流通贸易空前发达。在高速铁路站、高速公路下道口、机场、港口及乡村交通要道或货物集散地,自发形成了一个个辐射能力极强、远达数乡甚至跨县的露天集市,它们大多有市无场,有的依托村庄交易,有的就在一片空旷的原野上搭建简易场所进行交易。针对此类市场,各级政府应因势利导,组织专门力量帮助做好规划,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放开手脚,让市场力量充分释放,让民间活力充分展示,以此推进一批新兴城镇的崛起。

  市场力量兴城,应推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区自治、民主管理”的原则。新崛起的城镇,应借鉴西方经验,政府不设系统的行政机构,实行地方自治的做法,管理机构由本地居民通过选举产生城镇管理服务委员会。城镇管理服务委员会决定并聘任城镇开发代理董事会。每年定期开会,商议重大事项;发生应急事件,随时开会。城镇开发执行董事长负责处理行政事务、社区发展等日常工作。政府负责学校、医院、就业、文化、治安、消防等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

  市场兴城,走的是先市后城的路径。这种模式,一是具有很强的生命力。自发生成的市场,自我形成的管理,充满旺盛的活力,这种活力来自内生性的动力,而不是来自于外力的推动,因此,可持续性强,具有不竭的生命力。二是有利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驾马车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互相制衡的多元治理结构,促使政府把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该市场的交给市场,该社会的交给社会,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三是充分发挥民间的创造力。民间力量兴城,给民间能人搭建了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从而大大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纵观我国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无一不是来自基层民间的创造。四是降低行政成本。由于城镇管理实行民间自治管理,政府不设系统的行政管理机构,公务开支将大大降低。

  作者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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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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