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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

(2013—2017年)

2013年11月28日08:2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九、抓好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中央办公厅要认真履行党内法规建设统筹协调职责,抓好任务分解,拟订年度计划,协调抓好本规划纲要各项任务的落实。承担中央党内法规起草任务的中央纪委和中央有关部门,对落实本规划纲要中的制定项目负有重要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有关负责同志要加强协调,法规工作机构要着力抓好落实。

2.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并帮助解决队伍力量、设施条件、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在服务党的制度建设和党依法执政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要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本级党委重要会议特别是讨论法规文件的会议创造条件。要将党内法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开展党内法规工作提供保障。

3.强化督查指导。中央办公厅要加强对本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保持与项目起草单位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制定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解决起草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督促完成起草任务。各牵头起草单位每年年底要报送起草工作进展情况,由中央办公厅汇总后向中央报告。中央办公厅每年以适当方式通报本规划纲要落实进展情况。

本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制定项目,是对今后5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预期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针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对制定项目进行增减和调整完善。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划纲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本地区本系统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中央军委及其总政治部可以依照本规划纲要精神,编制军队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28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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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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