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 垚
严格执行,形成“大落实”格局是重中之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的效果关键要看贯彻和实施。”王韶兴认为,制度制定之后,如何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确保贯彻不打折扣、落实不偏不虚,是更加艰巨的任务。
“对涉及《条例》的制度,要按照实体性(做什么)、程序性(怎样做)、保障性(违背了如何纠正)的要求加以细化。”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姚桓教授认为,制度的细化还应该包括解决制度缺口、制度碎片化、制度交叉冲突的现象。同时,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配套规定也很重要。
“比如《条例》规定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以公开并接受监督,那么,这个公务活动包括哪些?这个是要更细化的着力点之一。”高新民说,各地各部门跟进《条例》的配套工作,值得关注。
形成“大落实”的格局也是重中之重。保证《条例》执行的刚性,防止制度疲软,不仅要全党动手,还要全社会一起动手,形成“大落实”的执行格局,这与政务信息公开、行政费用控制、增强财政预算约束、加强惩戒问责力度等,都密切相关。
“贯彻落实《条例》不能当做单纯的技术性工作来做。”姚桓认为,还是要把“教育先行”这个“老话”重提并一直提下去。《条例》的制度权威要渗透出深刻的思想文化内涵,要与宗旨教育、艰苦奋斗教育联系在一起,解决思想深处的问题,克服模糊思想和错误认识。诸如树立“例外即是破坏”的观念,建立对浪费“零容忍”的心理,培育“越雷池即羞耻”的认知等,都是《条例》能够取得长久效用的“软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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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关键词
1.预算
《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公款浪费之所以成为顽疾,表面原因在于“公款”,其本质在于埋单的钱不受约束。如果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就等于从源头上拧紧了党政机关花钱的“阀门”。
2.制度
《条例》规定:“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龚维斌:这些规定抓住了当前老百姓反映最多最强烈的问题,对公务接待进行了规范化管理,非常及时必要。
3.改革
《条例》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公务出行社会化,这种做法可以从总体上降低行政机关的成本,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改善。
4.严控
《条例》规定:“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这些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不给任何想钻空子、想“打擦边球”的人机会。
5.监督
《条例》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竹立家:《条例》有关监督的安排,表明了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力度和决心,体现出党政机关要用真心实意、实际行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据新华社电 记者华春雨、黄小希、崔静、史竞男、孙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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