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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攻坚克难五大方面

2013年11月25日14:10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原标题: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长久以来,我国的中心议题是改革、发展和稳定,改革是必由之路,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其他问题往往都处于边缘位置,这是我国所处的特殊的历史阶段所决定的。因此,尽管我国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就决定走法治道路,尽管在十五大上就正式把“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尽管在1999年就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写进宪法,尽管中央近年来始终强力推行法治,但是在改革发展稳定面前,法治很难被置于至上位置;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压倒性地位面前,法治很难处于强势地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被定格为保障与被保障的关系,人们习惯于讲“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其潜台词在于,当关系到改革、发展与稳定的事情与法治发生冲突的时候,法治得服从被保障的事业。

  把法治视为绊脚石,这是在改革发展稳定与法治之间发生的一场并不美丽的误会。笔者曾提出,如果说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那么依法办事就应当是第一要求。就法治与改革的关系,笔者还提出,如果改革是最大的时代主题,那么法治就应当是当代中国最大的改革。

  全会《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之一进行论述,意味着法治是改革内在的内容,而不只是外在的保障;法治本身就处于时代主题的中心,而不是被忽略的边缘;法治是开展各项工作的轨道,而不是可以随意突破的条条框框。因此,可以这样说,全会《决定》从根本上树立起法治的极大权威,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传统认识。

  对“法治中国”应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崭新诠释

  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法治中国”的命题,全会《决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部署安排。有些同志认为,法治中国不过是依法治国的另一种说法。笔者以为,法治中国具有比依法治国更加丰富的内涵:“法治中国”是人类法治文明的“继承版”,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升级版”。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升级,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治国理政规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成果,是中国政治文明进一步提升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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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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