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举措助力转变政府职能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正在中国启动,未来改革目标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到2020年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党的十八大第一次对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做了清晰的界定:这就是“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国把建设服务型政府最终落脚点定在人民满意上,人民是不是满意是我们评判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最重标准,这是有重要政治内涵的。
从未来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来看,我们确立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政府改革框架,转变政府职能无疑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确立的改革举措,都有很具体的改革选项和操作路径,这与过去行政体制改革虽然强调转变政府职能但很多情况下将之虚化形成了很大的差别,这次行政改革被认为是“内涵式改革”,也主要指这一点。
为了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我们采取六大举措:一是政府向市场放权,也就是通过政府向市场放权,从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政府向社会放权,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在社会事业管理中的作用;三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权;四是要优化政府职能配置,要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来管理这样一种原则,重新理顺每一个政府部门内部的职责权限,包括部门和部门之间要建立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五是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六是构建政府基础性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包括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公民代码制、组织机构代码制等三大基础制度。通过这六大举措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职能真正转向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上面来。
行政体制改革的四大难点值得重视
当然,在推进这轮行政体制改革中,我们也应清晰地看到转变政府职能的艰难性。认真研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改革的难点重点,特别是阻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从目前我国政府的实际情况看,有四个难点值得重视:
第一是理念。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公共治理理念需要重新认识:一是政府不是社会财富创造的主体,政府是营造环境的主体,只有企业和公民个人才是社会财富创造的主体。二是政府的权力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法律不授权,政府无职权。如果政府官员没有这样清晰的法律意识,就可能出现权力滥用甚至与民争利的现象。所以说政府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在法律条文上是相反的。在法律条文里,规定老百姓都是不能做什么,但规定政府就是只能做什么。也就是说法律没有规定政府能够做的,政府都不能做,否则就可能出现越位错位问题。三是我们要建设的服务型政府,说到底是一个以公众为中心的政府,而不是以政府自身为中心的政府。
第二个难点是审批制度改革能不能到位。如果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能到位,或只是走个过场,那恐怕我们很多改革内容都难以落到实处。
第三个难点是政府部门利益能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中国一些政府机构现在出现了明显的权利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个人利益被法定化的现象,所以部门利益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转变政府职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都可能落空。
第四个难点是政府自身改革问题。比如说政府的公开性、透明度问题,“三公消费”的有效遏制问题,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以及行政管理费用的有效遏制问题等。对于政府存在的这些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过去也有过很多改革,但成效都不尽人意。因此,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改革才能有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