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拿出三段文字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被各界广泛认为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的亮点之一。如何理解这一政策表述,中国为什么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带着这一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了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
胡鞍钢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同时还明确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为什么中国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呢?这是由中国国情所决定的。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特别是就业人口多,为此中国的发展压力大,特别是就业压力大。2012年,中国总人口为13 .5亿人,比美国多出10亿人,占世界总量比重已经低于20%,但是中国就业人口为7.67亿人,比美国多出6亿人,占世界总量比重却在四分之一左右。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必须创新多种类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才能够实现“充分就业”目标。
胡鞍钢表示,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中国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根据《共同纲领》有五种经济成分,这包括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当时的经济方针政策就是“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当说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方针,五种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各不相同,其中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在1949年占95.5%,即使到了1953年,仍然占94.1%。这是典型的混合经济时代。
在“一化三改”之后,中国农村经过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人民公社,绝大多数农民就成为集体所有制的农民;中国城市的多种经济成分经过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公私合营等,形成两类所有制经济,即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个体劳动者和私营劳动者的所占比例极低。这一情形持续了20年。
1978年之后,中国从单一的公有制向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并存转型,从两种经济成分向多种经济成分转型。到目前,根据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相互参股、联合生产组建的企业,中国城镇逐步形成了至少十一种经济成分,这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股份合作单位、联营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未被统计的非正规就业或自雇者,也包括艺术家、演员、导游等。其中,私营企业就业人数最多,2012年达到7557万人,其次是国有单位为6839万人,个体工商户居第三位为5643万人,有限责任公司为3787万人,它们分别占城镇就业总人数的20 .4%、18 .4%、15.2%、10.2%。与1978年相比,是完全不同的,当时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分别占 城 镇 就 业 人 数 比 重 的7 8 .3 %和21.5%,而个体工商户仅有0.16%。
这表明城镇已经由两种经济成分转变为十一种经济成分,如果考虑到大量无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工,那么就是至少十二种经济成分。此外,在农村形成三种主要经济成分,一是自雇农民,二是私营企业,三 是 个 体 工 商 户 , 他 们 分 别 占 农 村83.1%、9.4%、7.5%。由此可知,中国城乡呈现多种经济成分,正是中国国情的差异性、多样性所决定,就业形式越多样、越灵活,创造的就业机会就越有可能、越多,这是因为不同的所有制经济有不同的劳动生产率、用人成本,他们都会比较理性的选择不同类型的劳动者。也正因为此,就业是当今世界最大难题,无论对发达国家还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都是如此,中国能够解决当今世界最大难题,为世界四分之一的劳动力创造就业,这也因为是中国成功创造就业的奥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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