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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求:中国金融业深度改革的核心是打破垄断

民营+互联网将使金融体系生态多样化

2013年11月20日11: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准入渠道放开助推金融市场分层

  金融行业的高门槛正在不断遭遇民间资本和互联网企业的冲击。

  《决定》提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时,还要求“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探索”改“允许”民营银行将破冰

  今年6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提出,“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而此次的《决定》则将“探索”一词变为“允许”,这凸显我国金融改革重要一环就是放开金融行业的“准入”渠道,充分发挥民资作用,让金融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化。

  目前,中国银行业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依然突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撰文指出,“一方面使得银行的公司治理改革形似而神不似,行政因素和政治周期对于银行的影响相对突出,需要长期投入的发展转型难以顺利推进,基于良好公司治理的风险防范难以有效实现;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要求信贷规模持续扩张的情况下,银行很容易陷入‘信贷扩张-风险资产累积-再融资-再扩张’的循环。”

  随着政策松绑与放开,民企办银行呼声高企,打出的口号就是“办区域性银行”。目前已有36家民营银行的名称在工商局获得核准,虽然还没有一家通过银监会审批,不过“可以看到的是,民企办银行意愿强烈,从观察来看,这些民营银行很可能是立足于某个行业领域或者某区域,也就是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可能更像是社区银行,这或许是民资办银行的一个路径。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民资办银行是将金融领域的民间资本阳光化了,更利于监管。”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王国刚看来,要扩大金融业对内开放,就必须加快金融机构产权改革步伐。“深化金融机构产权改革,在客观上要求开放金融机构的产权,这不仅需要引进外资来形成中外合资的金融机构,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的产权应向民营资本和自然人投资开放,从而,真正切断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在产权关系基础上的各种不符合市场规则要求的联系,使金融机构能够以其财产来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责任和运作风险。”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无论是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还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都是当前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之举。当然,在今后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也需要配套的实施条件。”王国刚进一步分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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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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