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中全会是开启新一轮改革的战略起点
三、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
中央第三个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就是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当时是什么背景呢?从发展成果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以来,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逐渐成形并日益发挥出市场机制的巨大效益。对外开放则因为加入世贸组织而取得了跨越式进步,许多在内部难以突破的体制、机制障碍因为对外开放的倒逼机制而被迅速克服,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很大提高,2003年我国的人均GDP达到1090美元,首次突破1000美元大关。正因为取得了这样的成绩,当时有人认为,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搞得差不多了。但实际上,改革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正是由于整个经济体正大踏步地迈向市场化,旧体制与新的经济力量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新兴的市场主体的壮大对市场体系、金融体制、投资门槛、国企垄断以及政府职能等一系列体制性障碍提出了新的改革诉求,市场化的经济基础对整个国家的体制、机制形成了更进一步、更广泛的改革压力。中央及时指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几个创新点:
第一,提出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第二,提出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第三,提出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原来在重要力量后面还有“和生力军”四个字,后来我提出来“重要力量”就可以了,“生力军”就可以不写了,因为有些领域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了主力军了,例如就业问题,五分之四是靠非公有制经济解决的,最后就把“生力军”删去了。
第四,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第五,最重要的是,《决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论断。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提“以民为本”还是提“以人为本”,起草小组作过认真的讨论。我赞成提“以民为本”,因为我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中华人共和国”。毛主席提出“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人服务”;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中,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锦涛同志提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都讲的是民。所以我主张提 “以民为本”。当时家宝同志反应很敏捷,立即用了一句古语“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会上,郑必坚同志提出“以民为本”带有政治的内容,因为有些不是“民”,是不是可以扩大到“以人为本”。最后中央文件上用了“以人为本”。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曾经两次在起草组会议上发表意见,第一次是2003年4月23日讨论文件大纲,我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动态性的、阶段性的概念。一是从理论上讲,改革是无止境的,完善也是无止境的,因为经济基础是不断变化的,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必须不断与此相适应。二是从实践来看,完善也是动态的,阶段性的。完善的阶段性,就是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阶段。
第二次是在2003年6月9日的全体会议上,我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几个理论问题:
如何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意质的提高”。
现在又有两种情况值得注意:
一是,公有制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优势发生了变化。
随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居民财富越来越多,民间资本越来越多。个人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的增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到2000年底,非公有经济资产已经占全社会总资产的65%。个人的金融资产已超过国有资产。而且,随着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调整,国有经济将进一步收缩;国家实行公共财政,对国有企业的投入将逐步减少;对外开放的扩大,引进外资将进一步发展。
因此,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将会继续发生变化。目前我国非公经济在工业生产领域的比重约占70%,就业人员超过8000万人,超过国企在岗职工3000万人,非公经济出口占56.5%,进口占58%。这些方面非公经济已成为主力军而不是生力军。针对这些新情况,怎么办?有两种选择:一是原来基本经济制度的提法不变。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内涵的理解,从数量型转向功能型,从功能上、质量上解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同时发展多种形式的基金、扩大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二是完善、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把原来的“公有制为主体”,完善为“公有制为主导”。马克思主义要发展,要与时俱进,党的文件也应如此。不能认为,过去党的文件上写的就不能改了。事实上,我们党的文件也是与时俱进的。例如十四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内涵,概括为“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后来十四届三中全会修改为 “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对此我在第一次起草小组会上提出过意见。为什么这个提法也要与时俱进?因为它涉及:资源配置的主体是国家还是市场?宏观调控是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还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我们很高兴地看到,现在的文件已回避了这个提法,只说“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不能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传统的思维方式是,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两股道上运行,甚至把两者对立起来。例如按不同所有制经济来立法,制定政策,实施管理,对财产的保护也是这样。
现在,要使两股道变成一股道,两个绳拧成一股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使之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一是通过实行股份制,发展混合经济。有的可通过上市,变成社会公众公司,实行资本社会化。二是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财产组织形式,使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关于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如果是在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中,国有经济发挥调控力似乎比控制力更好一些。
我在2003年4月23日和6月9日两次文件起草小组会议上的发言,是经过认真思考的,有文件记录可查的,也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例如,提出改革是无止境、完善也是无止境的观点,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论证这个观点。这个观点,已形成共识。十八大报告,就不再提到2020年要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近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又如,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涵。十四届三中全会将“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述为“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我从五个方面提出这种表述不够科学。十六届三中全会接纳了我的建议,《决定》提出,“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再如,提出所有制经济理论创新的建议。把“公有制为主体”完善为“公有制为主导”或“国有经济为主导”。我认为,这种理论的创新和突破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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