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90多年来最大的转变既包括从一个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也包括从革命式执政到建设式执政的转变。前者是地位和定位的转变,后者是执政方式的转变。中共实现这一转变并非易事,曾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文革”期间“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提出说明,中共虽在执政,但脑子里还是革命的思想,总想着要打倒谁。“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也表明那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手段还是政治运动式的,热闹是热闹了,激情也够激情,但没有多少可持续性,因为这不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规律。直到改革开放以后,中共才逐渐明白原来革命和执政是两回事,明白了建设一个新世界一点也不比破坏一个旧世界容易,明白了要实现四个现代化,需要学习和掌握的东西实在太多。于是,一方面,中共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这个执政的核心的问题上,另一方面探索执政经验。在这一过程中主要在三个方面下了功夫:一是注意党的代表性。二是注重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也就是程序问题。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
先说党的代表性。这在前面也简单提到过,主要是扩大并巩固党的社会基础。执政党的社会基础越广泛、越巩固,执政合法性的认同面就越宽广,执政地位就越巩固。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利益也出现了多样化趋势。一方面,原来意义的工人阶级在内涵上发生了变化。工人不再是“无产者”,在一些企业,工人也不再是单纯的受雇者,由于实行股份制或参与股票市场而成了股东;在发展较快的农村,随着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劳动力向其他行业转移,过去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变成了现代化企业中的工人;随着科技革命的不断深入和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大批非传统意义上的劳动者(如知识分子)进入工人阶级的队伍。另一方面,整个社会中各阶层之间的比例发生了变化。传统意义的工人队伍逐渐缩小,白领工人、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干部、教师和自由职业者的队伍不断扩大;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的数量也由于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变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量增长。中共提出了“党必须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核心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拓展了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最广大”一词,说明在代表人民利益时要增强广泛性,既要关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利益,也要兼顾其他劳动者、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者的利益。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扩大,有利于中共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执政党的整合作用。
再说程序。程序民主是现代民主的重要方面。要想代表人家,首先必须保证代表人家做出的决策或事情是正确的,否则人家就不愿意被代表。这就要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不一定保证决策是正确的,但正确率至少比不科学不民主的决策正确率要高。中共以前吃过这方面的亏,所以现在特别注意这个问题。在中国,国家的大政方针,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世情、国情出发,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各地的实际经验,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依照法定程序决定的。这个过程是一个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过程。中央层面的一个完整的党内决策过程通常是这样的:
——先是进行调查研究,向各地政府、研究机构和社会了解中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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