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西方人认为,中共缺乏民主的根据之一,是中国的干部由上级组织和领导确定,没有经过群众投票选举,群众没有投票选择自己的干部的权利。这种看法是缺乏依据的。前面提到,中共选拔干部的方式有多种,包括通过选举产生。其实,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无论哪种方式,关键是把真正优秀的人选到重要岗位上去。一种体制,如果最终不能把最优秀的人才推举到最关键的位置,如果让党派利益捆住领导人手脚而无法有所作为,这种体制显然就有问题。经过长期探索,中共形成了富有成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做到选贤任能,使德才兼备者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而且中共是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党的中心任务的不同选拔任用不同的干部的,既不拘泥于某种特定的形式,也不拘泥于某种特定的标准。中共这种既“选”(投票)又“举”(举荐)的选拔(selection)而非纯选举(election)的制度,延续了几千年来“选贤任能”的传统,也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党情。加拿大学者贝淡宁教授对这种制度抱有浓厚的兴趣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国这种选贤任能的模式,其优点一目了然。干部晋升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考核,只有那些表现卓越者才能晋升到高层。官员可以专心致力于增进知识和业绩,而无需为争夺选票荒废时间和金钱”。
应当承认,选贤任能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原则和制度并非完美或没有漏洞。相比较而言,德的判断标准往往主观性比较大,如何减少选拔的随意性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中共也借鉴了西方国家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十八大报告则进一步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是以下几方面:一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就是要进一步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法,科学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把尊重民意和不简单以票取人统一起来。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真正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继续把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2008年以来。全国竞争性选拔干部达32.8万人。2011年,省区市竞争性选拔厅处级干部占新提拔总数的30.7%,中央和国家机关则达到了46%。三是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和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重点培养、重点选配、重点管理、重点监督,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善于治党治国的政治家。继续探索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办法,构建干部能下能出机制。为了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自2008年开始,中央组织部和全国31个省区市同步开通了“12380”专用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纠正和查处了一批干部任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重视发挥制度的作用。截至目前,中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规定有近30项之多,其中包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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