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一致性
◎ 梅荣政
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联系,有助于切实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上来。今年3月以来,湖北理论界在学习、贯彻党中央提出的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过程中,兴起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大讨论。这场讨论旨在解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价值取向和创新路径等方向性问题。
1.共产党人是历史唯物主义者,必须确立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从理论形态说,实践观属于哲学认识论的领域。要解决的问题,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即理论来源于实践,由实践推动发展,受实践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群众观点的运用,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领域。要解决的问题,是党的工作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实践观和党的群众路线虽分属于两个理论领域,然而,两者之间内在联系十分紧密。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9页)生产实践等社会实践活动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2页)这表明正是由于社会基本实践的具体内容和历史形态的不同,形成了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不同社会形态。概括起来说,人类历史本质上是人类社会实践发展史。
从理论上清楚地了解这一点,对于共产党员来说有重要意义。习近平同志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讲话中说:“我们一些同志之所以理想渺茫、信仰动摇,根本的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牢固”。共产党员应该是坚定的历史唯物主义者,了解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尊重历史及其发展规律,否则理想信念以及为之奋斗的革命精神就无从谈起。然而,真正要了解和尊重历史及其发展规律,必须确立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因为“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精髓,它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动力是实践活动;人类社会的‘问题’都是在实践中发生的,解决‘问题’也只能通过实践;只有实践才能检验真理。中国道路是中国人在解决中国问题的过程中自己‘走’出来的,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的具体实际不断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践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过程。’”。(陶德麟:《践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 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2013年3月27日《湖北日报》)没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很难树立牢固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2.共产党人坚持唯物史观和实践论,必须尊重和热爱人民群众。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深深知道,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这一论断紧密结合新的实际,重申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三个基本观点: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发展的真正动力;人民群众是共产党人力量的源泉;“个人”力量的有限和“万众一心”力量的无限。从人民群众与社会实践的关系说,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恰恰就表现在客观的实践活动中。人民群众是从事社会实践的主体,推动了历史的创造和发展,人民群众自身也在历史创造实践活动中经风雨,见世面,得到锻炼,增强自我意识和才干,日益加强地组织起来,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斗争。习近平同志的论述,进一步阐明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从而以社会实践为前提,从历史的创造者、历史发展的动力、人民力量的有限与无限的辩证统一三重意义上深刻地论证了“人民主体地位”。
是否承认、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唯物史观的一个试金石和分水岭。人民是一个历史范畴。“人民主体地位”是贯穿人类全部历史过程的客观事实,但是只有马克思主义才揭示出这个真理,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才正视这个真理并追求之。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个真理才转化为社会生活的现实。在剥削制度下,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理论从未揭示过“人民主体地位”的真理,剥削阶级的政党从来没有关注过这个真理。人民中的主体——从事社会生产等社会实践的劳动者、特别是体力劳动者,也从未享有过社会的主体地位,唯有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才走向人民、成为人民的共同财富和人类的解放者。中国共产党坚持历史唯物论和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关于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原理,并以此为核心形成自己的根本宗旨和优良党风。党的十八大把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列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和共同信念,鲜明地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确保“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根本权利。
对于每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和群众观,不能仅仅作为一种理念,“坐而论道”,只言不行,而是要贯彻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部理论和实践活动中,真正体现出人民至上,尊重和热爱人民群众。
3.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和唯物史观,落脚点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今天,我们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和唯物史观,尊重实践、尊重和热爱群众,唯有一个落脚点,就是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这既是遵循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和认识论的必然结论,又与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相一致。因为,既然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和认识论,人民群众是“三个主体的统一”,那么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历史和逻辑的必然选择;既然共产党的崇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而作为人类最崇高、最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6页),即“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共产党人为建立共产主义社会而奋斗,自然也就是为造就每个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新人而奋斗。
这里,无论是共产主义新人的形成,还是产生这种新人的特定社会条件的形成,都是一个统一的又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在这种过程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95页)而这一过程的真正动力,则是以劳动为重要历史基础的全面的实践活动。为了能使劳动实践活动的主体生产出他的全面优良品质,得到自由而全面发展,必须给它提供必要而充分的条件。创造和提供这样条件的过程既是推进社会历史进步的过程,也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所以,共产党人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高度统一的。正因为这样,中国共产党要求自己的党员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牢固确立这样的理念,落脚在实际生活中,就是要身体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者: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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