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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述评之七:城镇化改革 城乡共享红利

记者 高云才  顾仲阳
2013年11月07日08: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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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城镇化改革:城乡共享红利

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新时期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城乡统筹、产城互动的城镇化,是节约集约、生态宜居的城镇化,是公共服务均等、改革红利城乡共享的城镇化

“我们在城里工作,但不是城市的主人,不敢大胆消费,也不想放弃农村的土地,因为感觉总有一天还要回到农村老家。”安徽农民张浩波在京打工了10年,他道出了很多农民工的心里话。

截至去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2.57%,城镇化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有效解决城镇化道路上的各种问题。

党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新时期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城乡统筹、产城互动的城镇化,是节约集约、生态宜居的城镇化,是公共服务均等、改革红利城乡共享的城镇化。

户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户籍二元制的阻隔,进城务工农民虽然长时间在城市工作、生活,却无法享受与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

让农民工市民化,声声呼唤,越来越坚定。

无论是就业还是住房,不管是看病还是社保,农民工都应当享受更到位的公共服务。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逐步市民化,是城镇化应有之义,是城乡统筹应有之义。

让农民工市民化,就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今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时,提出要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

让农民工市民化,各地情况不同,方法和步骤应该因地制宜。因为,户籍制度改革非一日之功,需要分批实施、有序推进。

居住证制度,是农民工普遍欢迎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户籍制度与福利待遇松绑的一个重要过渡。居住证可给外来人口逐渐增加一些应有的权益,同时又避免给流入地造成过大的冲击。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等地相继出台政策,让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逐步享受应有的待遇。

在6月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农民工市民化,可以住有所居——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可以病有所医——我国已建立起全球最大、覆盖13亿人的医保体系,今年,新农合大病保障扩容,肺癌、尿毒症等20种大病纳入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始试点;还可以老有所养——到2012年底,我国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扩展至全国,标志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制度从此建立。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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