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理论>>经济社会
改革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的确定,应基于对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和对改革所处阶段的把握——

三中全会前瞻:全面深化改革该从哪里突破

刘树成
2013年11月04日08:50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原标题:全面深化改革该从哪里突破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可以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以及其中的各领域、各环节

新一轮改革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作为突破口或重点任务,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可以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以及其中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的改革都能够以加强自身工作范围内的法律制度建设作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内容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首先要对自身是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行大检查、大总结、大梳理。“无法可依”的,要按轻重缓急,拿出加强立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经“有法可依”的,要梳理出如何进一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样按轻重缓急,拿出加强执法、司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所谓“按轻重缓急”是指,针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最突出的矛盾,针对市场经济升级中最主要的难点,针对人民群众中最关切的问题。

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作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就要求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确实要搞法制,特别是高级干部要遵守法制。以后,党委领导的作用第一条就是应该保证法律生效、有效。没有立法之前,只能按政策办事;法立了以后,坚决按法律办事。

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作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或重点任务,就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法律制度深入人心,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新局面。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只有当形成了一整套健全的、为全体公民所遵从的法律制度的时候,才能算得上成熟的民族、成熟的国家。我们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学部副主任)

(责编:朱书缘、谢磊)


相关专题
· 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热帖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