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价格改革应坚持市场化改革,加强政府引导与管理
记 者:今年以来,我国不失时机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资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这些改革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前深化资源价格改革,我们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新的部署?
许勤华:即将到来的三中全会,围绕的议题主要是进一步深化中国的改革,而资源价格改革是此次改革任务的关键,如何进一步使价格更“市场化”和“社会化”是改革亟需完成的重大课题。当前,中国深化资源改革主要有三大挑战:首先,资源价格市场化定价机制的框架已经具备,但是实际意义上具有竞争意识的市场并没有形成,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市场并未成熟;其次,没有能够根据不同资源品种的特点、类型细分市场,以完善价格定价体系;第三,没有回复到经济的基础关系,使价格机制充分反映资源生产的成本。
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领域下大功夫:
其一,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应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让价格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让竞争和契约来处理各种市场交易关系。从世界范围来看,资源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全球性趋势,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放松管制、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已成为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国家的共同发展道路
其二,科学界定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业务。资源作为基础产业,又存在垄断、外部性等市场调节失灵的地方,需要政府进行有效监管。但某个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特征,并不等于这些行业中的所有业务都应该是自然垄断。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这些产业中普遍存在竞争心和非竞争性两部分业务。对电、油气炼化、批发和零售等可以实现有效竞争的业务,应打破垄断,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业务,要加强监管,保障公平接入和普遍服务。
其三,加强政府的引导和管理。世界各国的能源管理实践表明,必须利用市场竞争和政府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持续发展。目前我国政府资源管理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还存在缺位和越位现象。如煤电运矛盾,一方面,政府对煤炭资源年开发、电力输配、铁路运输等环节监管缺失,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垄断问题突出;另一方面,还存在电煤、电量、运力的计划指标,煤炭中间环节各种不合理收费和加价等政府干预过度行为。因此,在我国资源市场化进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资源管理的职责,履行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
资源价格体制改革没有世界通行的模式,需要我们进一步系统研究并实践。基本思路主要为:优化资源产业组织结构,积极培育资源市场竞争主体;加强资源年市场体系建设,打破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格局,促进资源产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以及建立健全的资源财税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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