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晓强 潘娜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什么?社会矛盾具体有哪些类型?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如何有效化解?从1956年春起,毛泽东对社会矛盾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独立、深入思考,写下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光辉著作。这些思想对辩证看待、科学对待我国当前的社会矛盾,具有重要启发意义、启示价值。
承认社会矛盾的客观存在是正确解决社会矛盾的基本前提
毛泽东最早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是在1956年4月《人民日报》发表的经中央政治局讨论、他亲自修改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随后,他在《论十大关系》、《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中,从不同维度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思想。特别是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指出,要正确处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首要的是对社会矛盾有深刻体认、辩证认知:“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在这里,毛泽东实际上表达了两层含义:其一,社会矛盾的客观存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规定性;其二,社会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与重要“推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实质上是实现社会有效整合的过程。历史事实反复证明:不要惧怕社会矛盾,社会矛盾本身具有两面性,处理得好,有助于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处理得不好,小矛盾衍化为大矛盾,局部性矛盾发展成全局性矛盾,致使矛盾不断激化升级,最终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社会急剧转型期,不仅历史上积累起来的深层次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新的不确定的社会风险和社会问题,新旧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聚合。这是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使命,其基本出发点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着眼国内外形势变化,实事求是地承认并逐步化解目前我国存在的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