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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前瞻:推进涉外经济体制四大改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研究员 隆国强

2013年10月15日08:12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原标题:【热点观察】以促进“价值链升级”为目标,推进涉外经济体制四大改革

  涉外经济领域改革的四大重点

  在涉外经济领域改革方面,首先要打造对高端产业与生产要素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一是扩大和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倒逼国内体制改革。在160个服务部门中,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开放的部门为100个左右,但不附加条件完全开放的部门不到30个。要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和转型升级,对内要放松规制,对外要扩大开放。未来重点要推动能源、电信、金融等基础行业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开放,引入新的理念、机制和商业模式,推动国内相关体制改革,增强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是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增强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可预见性;改革外资审批体制,建立高效的外商投资准入管理体制,开展准入前国民待遇与“非禁即入”(负面清单)的试点,为实现内外资准入制度的统一创造条件;统一内外资法律,强化法律法规的一致执行,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着力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打造新的开放平台。

  在涉外经济领域改革方面,另一个重点是加快对外投资体制改革。一是改革对外投资的审批体制,提高审批效率,为取消对外投资审批奠定基础。二是加强对外投资保护,保障海外利益,避免重复征税。三是改善企业对外投资服务,加强对外投资信息、法律、融资、保险等服务。四是以放开跨境投资管制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涉外经济领域改革的第三个重点是推进外贸体制改革。一是完善出口退税制度,改变现行的对本土上游产品歧视性的出口退税制度。改革不合理的由地方分担部分出口退税的规定,由中央财政统一负担出口退税。二是开展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与监管模式改革试点,打造国际研发、国际制造、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结算和国际维修中心等“六大中心”。三是继续深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机制改革。四是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不同监管部门联合查验,降低收费,提升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五是以暂定税率方式,推行结构性降低关税。目前我国的关税结构与水平是在加入WTO时谈判而定,不能反映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状况,降低关税水平的空间较大。六是结合垄断性行业改革,在存在进口特许权领域放松进口权管制,引入更多竞争。七是以中日韩自贸区和地区全面伙伴关系(RCEP)为重点,谈判建立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区,推动国内相关体制的全面改革。

  最后,在涉外经济领域改革方面,还应加快对外谈判体制改革,提高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能力。

  一是改进涉外经济贸易政策决策协调机制,改革现行具有“一票否决权”特点的部门会签制度,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二是加快改革自由贸易区谈判机制,打破既得利益阻碍,完善产业救济机制。三是改革涉外人事制度,在我国政府机构与国际组织间建立人才双向流动的机制,鼓励中国公民进入国际组织,增强我国在国际组织的影响力。四是建立智库参与涉外经济决策的机制,增强我国在国际经济治理机制中的倡议能力。五是完善应对贸易投资摩擦机制。

  自贸区试点是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首要突破口

  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红利巨大,但阻力可能甚于国内经济体制改革。要想顺利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找准突破口。

  一是着力推进自由贸易园区试点,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实行一揽子涉外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这有利于在局部地区率先突破改革阻力,而且可以在控制改革开放风险的前提下,积累经验,增强信心。二是结合双边投资协议谈判进程,推进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的审批制度改革。三是着力推进较高质量的区域自由贸易安排谈判,可能再次发挥类似“入世”的促进全面改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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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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