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开明
核心提示: 一方面是农民工要融入城市,获得作为纳税人和公民的平等待遇;另一方面是户籍制度排斥这种社会融合的诉求与行动。两者之间的矛盾已经越来越尖锐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成千上万年轻的农村青壮年男女抛家别口、离乡背井进城打工。这样的人群,今天已有16336万人之众,他们主要分布于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国民经济的主干行业,是我国经济财富的主要创造者。然而,在户籍制度的壁垒下,外来农民工只能是城市的廉价劳动力,而不是有全面需求和正当权益的劳动者。前不久,有人大代表说“现在因长久分居,在城市农民工中出现了‘打工潮下组建临时小夫妻’的情况”。也许很多人听了很意外,但在我,这个群体非常常见。这些处于法律和伦理边缘的“临时夫妻”,其实是游走在城乡之间、挣扎于社会底层男女之无奈抉择,其中既浸透着生活的苦涩,也感触到生命的灼痛。
外来民工的苦与痛
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的调查显示,进城务工人员主要从贫穷的中西部地区(70.4%)流向东部沿海地区(66.7%)。在这波以民工进城为主的移民浪潮推动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大大加速,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80年的19.30%上升到了2012年末的52.57%,外来农民工最多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渤海湾和京津唐地区也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快、城镇化速度最快的地区。可以说进城务工人员彻底改变了中国农业社会的传统结构,所以他们也是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然而,他们也面临着难以言状的各种歧视、限制和惩罚,许多人的基本劳动权益经常受到肆无忌惮的侵害。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改善农民工处境的政策,全国和地方的立法机构也制定了不少保障农民工劳动权利的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多侧重在经济层面,着力于劳动者在雇佣关系、工资、工作时间和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而对外来农民工的心理、生理(包括性欲)、文化、教育等需求则仍未进入决策者和立法者的眼帘。
在各地的代工企业中,外来民工往往被异化为一部庞大赚钱机器的一颗小零件,超负荷的工作不仅消磨他们的青春,也消磨了他们的智慧、感情和思想,他们发现自己越来越麻木,看不到未来,更看不到希望,有些最终只能用自杀这种决绝的方式来抗争。他们感觉得不到尊重,无法融入当地社区,受到当地政府官员和居民的歧视,面临无法摆脱贫穷、无法融入城市、没有发展机会的困境。因为政府和企业,甚至很多当地居民仅仅把他们看作是廉价的劳动力,而不是有全面需求的人。
“临时夫妻”正消解着中国社会对于婚姻家庭的态度
早在2005年,笔者曾在工厂宿舍里,见过六对夫妻被安排共居一室,戏问他们如何保护夫妻生活的隐私时,对方答道,不就是那一回事吗?有何隐私!2010年,南方某报记者在东莞调查时发现,“临时夫妻”甚至“一夫多妻”、“一女多男”的现象,并不是刚刚出现的新现象,也不是某一地外来工的问题,而是一个长期存在却被大家视而不见的普遍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的调查,当年外出打工的15863万农民工中,只有3279万人是举家外出的,也就是说有12584万人是单身一人闯天下。他们的平均年龄是36岁,其中16至50岁之间正值性需求旺盛期的青壮年人口高达85.7%。他们大部分集中居住在城中村、工厂宿舍等狭小空间之内,离开家乡的社会网络,少了家人和亲友的扶持,又没有熟人闲言碎语,同时生存压力已经让伦理和礼节的重量变得很轻,加上性饥渴、心理孤独和情感寂寞,都会让这些男女愿意选择临时同居以“抱团取暖”。
不管人们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它确实存在,而且正在消解着中国社会对于男女关系、以及婚姻家庭的态度。笔者认为,不应该对“临时夫妻”的当事人做简单的对错结论或价值判断,其中是有很多问题,但也不乏当事人的理性选择和感情投入。比如,有些妇女就是出于对她们的婚姻和家庭地位的反抗才选择与其他男性同居的。要知道,在中国农村的传统社会里,妇女的地位并不高,很多妇女虽然对婚姻不满,但没有反抗甚至逃避的能力;而打工生活使这些妇女有了更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独立能力,有新的男友是她们对不满意的丈夫和家庭说“不”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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