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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政:论高房价对国民经济的七大严重危害

2013年09月17日14:0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原标题:论高房价对国民经济的严重危害

第五,高房价使进城务工农民难以转为市民,阻碍了城镇化的进程。

通常认为户籍制度阻碍了城镇化,其实更主要的原因是农民难以承受转化为市民的经济成本。目前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2000元左右,在务工城市的生活费用平均占月收入的50%,再扣除春节返乡的路费,全年净收入也只有1万元左右,还要负担农村的妻儿老小。即使在原籍的县城购买每平方米价格为3000元的一套面积为80平方米商品房,都至少需要20年以上的积蓄。这是农民进城务工后难以融入城市,不得不继续保留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又使农村的宅基地难以集约利用和承包土地的流转,也难以实现土地利用的城乡统筹、总量控制、空间置换和占补平衡,进一步加剧了城市建设用地的短缺。

第六,高房价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颠覆性的破坏作用。

首先是迫使高端科技人才外流。我国的科研机构、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科技人才等科技资源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大中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超出了包括科技人员在内的工薪阶层的购买能力,使他们难以安居。目前硕士和博士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时的年龄大多在25—30岁之间,已到了结婚成家的阶段。他们每月的工资收入约3000—5000元。用于租房的支出要占其月收入的50%。经济上的压力使他们中的很多人不敢结婚生子,更难以安心做好科技工作。无论是大中城市商品房的绝对价格,还是房价与家庭收入的比例,都显著超出发达国家的水平。国内租房或买房的艰难,迫使许多重点大学毕业的学生,特别是理工科的毕业生越来越多地选择出国,已经在国内就业的科技人才,不少人是“身在曹营心在汉”。高房价实际上是一种为渊驱鱼的政策。

其次,高房价导致房地产商的超额利润,削弱了工业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但高房价提高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削弱了企业积累能力。另一方面,房地产的利润远远超出制造业的平均利润,必然诱导企业剩余资本投向房地产而不去追求技术创新。实际情况是,我国几乎所有的大企业都在参与房地产开发并成为重要的利润来源。一些中小企业的投资者,虽然不搞房地产开发,但剩余资本用于小批量的炒房成为普遍行为。因此,高房价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颠覆性的破坏作用并非耸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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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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