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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公平正义怎么保障

2013年09月11日08:0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公平正义怎么保障

◎如何正确看待公平正义

2012 年年底,围绕异地高考问题,一些非北京籍学生家长与北京籍学生家长在网上展开辩论。一方认为,只有消除歧视,让随迁子女享有与本地孩子同等的高考机会,才是公平的体现;另一方则认为,若放开户籍限制,就会影响本地孩子升学机会,这是不公平的。

面对同一件事,为何人们的理解迥然不同?在公平正义问题上,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由于人们的立场、角度不一样,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那么,应该怎么看待公平正义?

首先,应历史地看。公平正义,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人类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思考和追求从未停止过。自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思想家们就从未停止过对公正问题的探讨。因此,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公平正义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在阶级社会,不同的阶级由于阶级利益的差别,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不同。

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奠定了制度基础。但同时也要看到,公平正义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而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联系,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历史过程。我国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虽然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也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排在世界第80多位,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只有发达国家的1/8左右。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一方面,面对经济社会中的矛盾和问题,要通过维护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另一方面,我们讲公平正义,又不能脱离基本国情,只能“就米下锅”,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去满足人们的要求。

在这方面,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例子就很能说明问题。比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是国家为解决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制度安排,每个月55元的基本养老金由国家提供,在基本养老金之上的部分根据个人缴费情况而定。这项制度开始试点之后,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很多农村老人说:我们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领养老金了!但推行一段时间后,也有部分农村群众开始提意见了,他们觉得基本养老金标准太低,与城镇居民养老金水平差距太大。应该说,在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上,“新农保”只能从低水平起步,做到广覆盖,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国家财力增强,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那种企望与城镇养老水平一步对接的想法,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却是不现实的。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起来的。”公平正义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螺旋式上升。我们一方面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力求在现有条件下,最大程度实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蛋糕做大,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其次,应相对地看。绝对的公平正义,从来都是没有的,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幻想中。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成员个人情况不同,天赋有差别,能力有大小,不可能每个人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纯粹的起点平等是做不到的,竞争的最后结果可能导致不公平,只能求得大致公平、相对公平。如果追求绝对公平,苛求整齐划一、完全一致,只会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最终导致公平正义的倒退。

最后,应具体地看。讨论公平正义,不能泛泛而谈,必须放在具体领域、结合具体问题来分析。比如,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在经济领域是适用的,体现了公平正义的要求,如果拿到社会领域来,则会导致一些社会困难群体,连基本的生存需求都得不到保障,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专家评说

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吴忠民(中央党校教授):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能够实现何种程度上的社会公正,从根本上来看,应当视这个时期所能提供的经济条件而定,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的准则。只有以高度发达的经济为基础,一个社会才能具备相应的社会经济资源,才能为社会公正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支撑构架。

◎如何通过制度改革为公平正义护航

从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07年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到2008年在全国推开。短短5 年时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从无到有、从局部到整体,完成了全覆盖。这项制度改革,使城乡居民享受到了平等的医疗保障,是促进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实例。

公平正义,从美好理念转化为实践,需要制度的有力保障。近些年来,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也存在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紧建设对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网如何织就?关键还是靠改革。30多年的实践证明,改革是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制度建设的根本途径。既应改革不合时宜的制度,也要把实践中成功的做法制度化,还要探索建立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的新制度,使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

一是权利公平。在我国,不论民族、性别、职业、财富等,每个人都应一律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应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保障公民合法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权利,建立健全公民享有和行使权利的体制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重点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不同地区、不同人群都能享受平等“待遇”。完善权利维护和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工资拖欠等群众权益受损的突出问题,确保权利公平的实现。

二是机会公平。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追求,都渴望平等拥有拼搏奋斗、展现自己的机会。应强化政策保障,拆除制度“篱笆”,取消不合理的准入限制,使尽可能多的人有打拼的舞台。比如,2013年5月国务院出台政策规定,大学生就业不得设置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限制要求。同时搭建更多平台,疏通上升渠道,让人们的创造活力迸发出来,使大家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对那些困难群体,还要给予更多关怀和扶持,避免“无机会群体”出现。

三是规则公平。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有一套规则来保证运行,而公平正义则应是这套规则的灵魂。一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确保规则公正严明、不偏不倚;另一方面,全社会都应严格按照规则办事,坚决抵制潜规则。比如,我国公务员“逢进必考”的规则,堵上了过去那种凭条子、找关系的门路,“国考”成为人们普遍认可的、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的人才选拔方式。数据显示,近3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九成来自非公务员普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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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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