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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毛皮炼制,销往12省市,涉及117家企业

热点解读:“地沟油”是如何“达标”的?

记者 王伟健

2013年09月05日08: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地沟油”是如何“达标”的?(热点解读)

企业证照齐全,产品每次送检都能达标

与一般的“地沟油”黑作坊生产商不同,康润公司是一家证照齐全的食品加工企业。冯登超介绍,康润公司有着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这些证照为其生产、销售‘新型地沟油’披上了合法而隐蔽的外衣。”冯登超说。

记者在康润公司被查封的厂房看到,7个储量在50吨左右的储油罐,全部用于储存毛油。在该公司废弃的生产车间里,成套炼油设备已蒙上灰尘,包装袋、合格证散落一地。

侦查中,民警发现,该公司每次送到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的产品,各项指标均显示达标,但并非都是合格产品。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交代,通过使用工业制剂中和,产品中因油脂腐败导致的酸价、过氧化值超标能被轻易地掩盖过去。

“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不法勾当很难识别。”办案民警说,这些企业印着“合格”标识的产品以低廉的价格成功打入农村市场,甚至连部分知名企业的分公司也被卷入其中。

是否适用“两高”司法解释成焦点

案件虽然破了,但留给人们的思考仍有很多。在该案中,主要涉案生产企业竟是证照齐全的企业,为何当地有关部门难以查到?为何如此多的“地沟油”能在1年多时间里通过重重检测而畅行12个省市?

一位从事食用油生产的企业负责人称:“‘地沟油’的泛滥与相关部门的作为不够有关。”他说,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应以源头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为主,检验手段为辅。“在这个案件中,康润公司证照齐全,并不是散落在乡村的黑作坊,企业在生产什么,怎么生产的,有关部门难道真的不知道吗?”

案件的公诉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要重点查办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

3日下午3点半左右,这起“地沟油”大案终于结束庭审。

因无法找到受害人,无法直接举证食用这类油品的危害,被告人仍以这类油品不是“地沟油”为由进行辩护。“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所用的动物原料仅仅是物理性状发生了变化,但它仍然是有使用价值的,它绝对不是一个废物。”被告的辩护人称。

此案件发生在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而“两高”的司法解释于今年5月4日才正式实施。如果依据原来的相关法律来判决,量刑上可能相对较轻一些;如果依据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判决,处罚就会更严格。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如果生产销售“地沟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本案能否适用于新的司法解释,也是法庭争论的焦点。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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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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