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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加宁:新一轮财税改革应采取“四位一体”思路

2013年09月03日08:52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原标题:新一轮财税改革应采取“四位一体”思路——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魏加宁

财税改革的目标是地方自治

中国经济时报:那么,你认为财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呢?

魏加宁:我认为,财税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当是实现“地方自治”。

上世纪80年代财税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向地方分权,在搞活地方经济的同时也导致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能力匮乏。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基本走势是上收财权、下放事权,在充实了中央政府财力的同时也导致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过重。针对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此次财税改革应当有放有收,以放为主,适当上收事权,更多下放财权。

然而,财税改革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必须进行统筹规划,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必须有长远目标,大方向必须正确,也就是应朝着实现地方自治的方向走。

中国经济时报:地方自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魏加宁:计划经济是集中决策,因此需要高度的中央集权;但是市场经济是分散决策,与之相匹配的则是地方自治。因此向地方分权才符合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

地方自治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凡是地方政府能做的就尽量让地方政府去做,只有地方政府做不了、做不好的,才由上级政府或者中央政府来做。这主要是由于在信息资源的配置方面,地方政府显然比中央政府更具优势,他们更了解当地老百姓到底需要什么。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强调要更多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尤其是在改革方面勇于探索的积极性。我们既要强调中央的顶层设计,同时也要鼓励地方的积极探索。顶层设计只是设计改革的大方向,设计改革的基本原则,设计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而不是面面俱到,更不能像计划经济那样设计出地方政府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如果一味地强调顶层设计,所有改革都要等到中央政府统一认识之后才能够采取行动,任何改革都可能寸步难行。过去35年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充分说明,一定要允许地方先行先试,中央政府推动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及时总结地方的创新经验,及时纠正方向性错误,及时吸取失败的教训。总之,改革可以试错,但是方向不能搞错。(记者 周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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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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