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士杰 孙增武
当下,礼尚往来被庸俗化了,礼品本身堂而皇之地成了“主角”,无礼品即无礼节,无礼品即无礼仪。礼品的种类也是“与时俱进”,从传统的家电、烟酒到房产、会员卡,送礼之风愈演愈烈,严重助长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权钱交易。因此,保持党内的一片净土至关重要,就像毛泽东所说,“至少党内不要送”,这是送礼的底线要求。
三曰少敬酒
毛泽东是一贯反对喝酒的,他经常对身边的人说,“喝酒会误事,不能喝的人最好不要喝,能喝的最好少喝”。但是,“无酒不成席”是中国的传统习俗,大多数人都难逃酒的“压迫”,连毛泽东也不例外。
1930年毛泽东在江西偶遇三弟毛泽覃,毛泽覃提出共饮一杯酒,毛泽东却道:“喝酒误事,请你自便。”
1949年米高扬来到西柏坡,曾经提出要与毛泽东比酒量,毛泽东以辣椒反击,提议每喝一杯酒吃一个红辣椒,米高扬招架不住,最终毛泽东只喝了两杯白酒了事。“欲饮自便、不饮莫劝”,这是毛泽东喜欢的饮酒方式。
毛泽东反对饮酒,除了自身确实不能喝酒也不喜欢喝酒之外,更主要是反对胡吃海喝、铺张浪费,甚至借摆酒席大肆敛财的腐败行为。饮酒伤身事小,对社会风气的败坏事大。某地流传一句这样的顺口溜,曰:“抽烟不管事儿,喝酒管一阵儿,要想办成事儿,一阵儿接一阵儿。”只有持续不断地进行酒肉攻势,才能把事情办成,这是对社会风气的败坏,是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败坏。
四曰少拍掌
关于“四曰少拍掌”,说的不仅仅是拍掌的问题,而是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的大问题,反对的是报喜不报忧、说好不说坏、说成绩不说不足、说假话空话不说真话实话等问题,反对的是虚张声势、好大喜功、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夸张仪式。
1949年3月23日,党中央和毛主席离开西柏坡“进京赶考”,听说保定要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毛泽东坚决不同意。随后周恩来也电告华北局:“闻此地将举行庆祝大会,主席认为不妥,连北平也不要开庆祝大会。因以我党中央迁移名义,号召人民庆贺并不适当,望速停止北平及各地庆贺活动。”周恩来还在电报中特别强调:不要鸣炮,以军乐团代之。24日下午,车队到达河北涿县。晚上研究进北京城的仪式问题时,不少同志认为,既然是胜利之师,入城就该有些气派,至少应是锣鼓喧天,各路人马夹道相迎,以壮中国革命之声势。但毛泽东坚持“还是简单的形式为好,场面不要过大,不要动员那么多的群众” 。
“少拍掌”体现了对群众的尊重,是对群众路线的坚守。乱拍掌会掩盖真相,掩盖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真实联系。有些领导同志习惯了听人拍掌,不管是视察工作还是做报告,要是听不到掌声,首先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受欢迎,然后是怨恨接待单位“不会办事”,接下来就可能给你“穿小鞋”。因此,接待单位大都会安排群众拍掌,比如“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如何如何”。接待单位甚至还会临时召集一些人来捧场,形成一种宾朋满座的热烈气氛。但恰恰是这种被刻意安排的拍掌和捧场最令人厌恶,因为它侵犯了拍掌者和捧场者的尊严和权利,他们被当作一件物品和摆设任人摆布,这是一种莫大的侮辱。“少拍掌”对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坚持群众路线,对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曰不以人名作地名
当时世界各国出现了很多以国家领导人命名的地名,如“华盛顿市”、“列宁格勒”、“斯大林格勒”等,党内也有不少人提议以毛泽东等伟大领袖的名字命名城市,均遭到毛泽东的反对。由于斯大林在苏联大搞个人崇拜,国际影响很坏,有了这个前车之鉴,毛泽东对“以人名作地名”非常敏感,态度也一直非常坚决。
1946年6月18日,《新华日报》“批评与建议”栏目发表了徐竟的《革命领袖与烈士的名字不能乱用》一文,文中指出:“最近有些地方的行政机关,不慎重考虑纪念先烈及尊重革命领袖的伟大精神,而只局限于表面的纪念,随便应用革命领袖的名字,作一些小地方或街市的名称……这样将先烈和革命领袖的名字混用起来,使很多群众分不清。”“分不清”这倒是个小问题,毛泽东更担心的是“以人名作地名”会诱发个人崇拜,重蹈斯大林覆辙。
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人名作地名”从此正式上升到国家法规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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