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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们背后的非法利益链

2013年08月27日08:17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秦火火”们背后的非法利益链

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创始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和员工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等人被刑事拘留,揭开了多起网络造谣事件的真相。秦志晖因编造散布“7·23”动车事故赔偿意大利籍乘客2亿元、雷锋生活奢侈、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谣言被刑拘。一系列有目的、有针对性的网络谣言之后,秦志晖成为网民关注对象,微博粉丝大量增加,既满足了自身成名的心理,又能够引起一些希望炒作的企业的关注,从而获得不菲的收益。

请看“秦火火”们背后的非法利益链。

网络大V摇身变成“大谣”

自2011年以来,秦志晖等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而他们的造谣微博被很多网络大V转发。据办案民警介绍,杨秀宇、秦志晖等人伙同所谓“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制造和传播谣言,其中某些谣言也是经过他人授意的。

秦志晖造谣之所以传播广泛,与网络中大V传播有很大关系。在没有网络大V转发之前,没有几个人会去关注“秦火火”的微博,更不会进行传播,正是大V们的转发,为秦志晖的谣言进行了二次传播,使得公众开始相信这是真的。

记者了解到,在杨秀宇、秦志晖二人制造的3000余条谣言中,被广为传播的多是经过大V转发后,造成了极恶劣社会影响的谣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秦志晖初步交代,他们和某些人达成了协议,相互转发微博。这也证实了大V在网络中摇身变为“大谣”。

非法利益链:从造谣到牟利

通常的网络炒作是围绕着某个人物来进行,针对这个人物的点点滴滴进行挖掘,以此挑动网友神经,再雇佣网络水军大肆炒作,相关人物成名人后自然名利双收,而杨秀宇及其公司则可以收取大量的营销费用。

从尔玛互动的简介上来看,公司为中国顶尖营销策划公司,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为了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杨秀宇、秦志晖二人和其他公司员工组成网络推手,在论坛、微博、博客等平台大肆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策划炒作网络事件,以此达到提高公司知名度的目的,进而牟利。

如今,网络营销越来越被企业所重视,这也就催生了网络营销这个行业。杨秀宇把网络营销简单地变为网络炒作,在收取企业的营销费用后,组织人员在网络中发帖、回帖和评论来制造网络热点,并在其中不惜牺牲他人名誉,进行造谣传谣,来扩大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网民关注。

据杨秀宇供述,尔玛互动成立7年以来,年收入已达到上千万元。除了炒作、造谣外,尔玛互动还一直从事非法删帖、查询IP地址等非法牟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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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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