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本的养老保险金制度
政府主导的雇员养老金计划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日本政府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设立了以企业在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也被称为雇员养老金。厚生养老金保险的对象是正式雇员在5人以上企业单位的雇员,是一种政府强制、受益与收入挂钩的养老计划。加入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的同时,也就自动加入了国民养老金。厚生养老金的保险缴费,按参与人的月标准工资和奖金乘上保险费率来计算,由企业和雇员各负担50%。2004年以前厚生养老 金 的 保 险 费 率 为14.996%,2004年厚生养老金法改革后,规定保险费率每年递增0.354%,至2017年,月保险费率达到18.3%时基本稳定下来。共济养老金涵盖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职员和农林渔业团体职员等共济组合。公共和私人部门雇员及其家属是通过向厚生养老金及共济养老金的强制性交费来参加国民养老金,而不是直接向国民养老金缴纳。
企业雇员参与私人养老金
私人养老金主要包括国民养老金、厚生养老金基金、合格退休养老金等养老计划,私人养老金都享有一定的政府税收优惠。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于 1969年开始筹划,以农民和个体工商户等自营业主为对象;退休离职津贴制度将津贴额与工作年限和收入相联系,由雇主公司在雇员退休离职时一次性支付(通常相当于38个月的收入)。因为越来越多的公司从一次性支出的退休离职津贴计划转向养老金支出性质的养老金计划。2013年国民养老基金的对象的年龄进一步扩大到已满60周未满65岁的老年人。按照日本法律,厚生养老金基金主要面向500人以上的大企业职工,合格退休养老金则面向中小企业雇员。2000年以来,缴费确定型、收益确定型和个人缴费型养老金计划在日本得到了发展。此外,一些日本企业还提供一次性退休津贴制度。截至 2012年末,日本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雇员数量为 1714万人,约占厚生养老金参与人人数的50%。
总体来看,公共养老金在日本养老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是政府强制性的养老计划。首先,它由政府强制公民加入,并由政府统一管理运营;其次,日本中央政府不仅负担国民养老金全部的行政管理费用,还负担全部养老金支出的1/2,中央政府还提供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的全部行政管理费用;再次,公共养老金都是现收现付制和收益确定型计划,即用当前参保人的缴费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退休金给付水平由参保年限和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等因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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