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国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监察长法》颁布于1978年。该法规定在政府的各行政机关内设立监察长办事处以及设立的目的;规定了监察长的任免和监督;规定了监察长的任务和职责;规定了监察长工作报告的内容和公布;规定了监察长的调查权力;规定了对举报人和控告人的保护;还规定了国防部、财政部、司法部、国际开发署、核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的监察长的特殊职权和义务。
《美国法典刨刑事法卷》第 201条至209条规定了与政府官员贪污贿赂行为有关的各种罪名和处罚,包括贿赂公务员罪、贿赂证人罪、公务员受贿罪、证人受贿罪、国会议员及其他政府官员非法收受报酬罪、国会议员及其他政府官员从事有损政府事务罪、政府官员假公济私罪、政府官员收取来自非政府报酬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