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践行群众路线必须克服官僚主义
2013年07月23日08:41   来源:光明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原标题:践行群众路线必须克服官僚主义

以改革创新精神完善制度体制,从制度体制上铲除官僚主义滋生的温床。目前,制度缺失或不健全,缺乏规范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机构臃肿,职能重叠交叉,权责不明,权责错位,权力过于集中,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过滥,体制不顺,运行不畅等,依然是我们的体制机制存在的主要弊端。这些体制机制弊端是滋生官僚主义的重要根源。克服官僚主义,根本在于通过深化改革,形成一套科学的、完善的、系统的、协调的、可操作性强的行政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公务人员的从政行为。同时,要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铲除官僚主义滋生的体制土壤。一是精简机构,优化行政层级,合理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并厘清各个部门和岗位的权限与责任,做到权力与职能、责任相统一,并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健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二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三是适度分解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完善民主集中制和权力运行程序,实现权力运行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党政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有一定的公共权力,而公共权力具有易变性和膨胀性,缺乏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产生异化,改变权力为公为民的正确运行方向,滋生官僚主义甚至走向腐败。公共权力来自人民,由民所赋,人民有权监督公共权力的运行。为了提升监督的有效性,要加快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人民监督政府的积极性。从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的角度讲,知情权是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求必须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的力度和范围,让权力在阳光下、在人民群众的视线内运行。要拓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尤其是专职监督机构要敞开群众反映问题的大门。要形成包括纪检监察审计专职监督、上下级之间互相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等在内的强大监督合力,将权力置于严密而强有力的监督网之下,让官僚主义乃至腐败无所遁形。

需要指出的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下联动,才能使优良作风在党政机关蔚然成风。领导干部的作风有着很强的示范效应,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广大干部的作风乃至社会风气,一般干部往往通过对领导干部的作风表现作出评价来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式。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如果领导干部作风不端,而要求下面如何如何,即使喊破嗓子也是白搭。因此,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须从高层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要求下面做到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只有这样,才能上下联动,形成铿锵有力的改进工作作风大合唱,使优良作风光昭日月,使官僚主义无所遁形,似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尹书博 付钦太)

(责编:万鹏、赵晶)

相关专题
· 专家辅导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