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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与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李良明 刘源泉
2013年07月17日11:01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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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8年1月,南方游击区部分负责人合影于南昌新四军军部。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离开苏区,根据中共中央决定,项英任苏区中央分局书记、中央军事分会主席、中央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主任陈毅一起,领导留在中央苏区的红军和地方武装,掩护红军主力进行战略转移。在与党中央失去联系、极其艰苦的情况下,他们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保持了南方游击区的革命支点和革命的骨干力量。1937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对于南方游击区工作的决议》中对此作出高度评价:“他们的长期艰苦奋斗精神与坚持为解放中国人民的意志,是全党的模范。政治局号召全党同志来学习这些同志的模范。”

  项英、陈毅等能够坚持艰苦卓绝的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关键是由于他们紧密联系人民群众,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群众工作。项英说:“我们深知没有群众的拥护和参加,就不能进行坚持的游击战争,群众是我们游击战争的基础,只有巩固和加强这一基础,才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与敌人继续斗争。因此,我们把群众工作看成为我们最主要的工作之一,以最大的力量去进行这一工作。”(项英:《三年来坚持的游击战争》,《解放》第一卷第27期,1937年)陈毅也强调:“游击战争有了人民的基础,赋予坚强的政治领导,他之不可消灭性,也从事实上证明了!”(陈毅:《论游击战争》,《陈毅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版)

  项英、陈毅依靠群众工作、坚持游击战争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有以下几点:

  依靠和发动地方党组织开展群众工作。对于这一点,游击队指战员并不是一开始就明确了的。有的同志认为,坚持游击战争,主要靠发展和加强红军游击队的工作,对地方工作不太重视。对此,项英、陈毅耐心地做思想工作。项英明确指出,放弃地方工作去加强游击队“是极不对的”,“放弃地方工作,就等于削弱自己的力量”。陈毅编写的游击战争歌诀中,更是把“团结群众,配合行动”放在首要位置。游击战争中,红军不可能大部队行动,不便长期地直接做群众工作;由于敌人的进攻,游击队只能在行动中宣传党的主张和扩大红军的影响,用打土豪消灭反动派来发动群众,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同情,大量具体的群众工作,必须依靠地方党组织。

  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自己的利益。项英强调,我们群众运动的主要方针,“是建立在为争取和拥护群众利益的基础上来开展群众运动,把群众的利益当我们自己的利益一样,一方面坚决反对离开群众切身利益的单纯军事行动,另一方面,反对任何妨碍群众利益以及不顾群众利益的行动。”陈毅明确要求游击队,“经常去老百姓家里,几里外的村庄也要去,和老百姓谈谈”,“吸收和总结经验”,“不能光躲在山洞里不管事情”(陈毅:《忆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回忆中央苏区》,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89页)。他特别强调:“我们唯一的依靠就是广大的人民,我们就是这个母亲的儿子,我们铁的纪律,就是来源如此。”(陈昊苏:《父亲教我为人民》,转引自《领导中国——120人讲述90年的故事》,学习出版社2011年版)在项英、陈毅的领导下,在游击区,红军游击队和人民群众一起打土豪,将没收的财物分给群众;在赤白交界区,组织人民群众抗租、抗粮、抗税、抗丁,保护群众的利益。他们帮助老百姓修建被敌人烧毀的房屋,想方设法援救被抓群众,并发动群众互助互济。群众从切身利益感到,红军游击队是“处处关切他们,一切行动都是为了他们的利益”,知道红军游击队的胜利和失败,“就是他们的利益的保持和失掉”,红军游击队坚持斗争,“就是对于他们利益最有力的保证”。这正是南方三年游击战争能够得以坚持的根本原因。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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