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下的网络社会治理
当前,鱼目混珠、参差不齐、无序失控的网络发展现状使我们面临强有力的挑战。比如说,网络谣言频现、网络侵权事件频出、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据统计,去年1月至今年1月的100件微博热点舆情案例中,事件中出现谣言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其中,网络谣言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娱乐谣言(17.3%),其次是社会治安谣言,一共有108个,占全年谣言的16.1%。初步分析来看,一半以上(51.9%)的治安谣言涉及命案,将近四成(38.0%)涉及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被拐、失踪、绑架或不正常死亡,两成多(20.3%)涉及器官被盗,另有一成多(12%)涉及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大家都知道,网络社会尽管是个虚拟社会,但这一虚拟世界早已和现实社会密不可分,这就决定了互联网如果管理不善,国家信息安全就会受到威胁,企业电子商务就会受到影响,大众个人隐私就会受到损害。
一,网络从无序走向有序的桥梁在哪里?要治理网络社会的乱象问题,当然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但是如果说什么最核心,“法律”应该是重中之重,它是引导网络社会从无序走向有序的桥梁捷径,应该起主导作用。我认为,法律意识其实是一种规则意识,用规则治理比单纯的柔性引导和技术管控更能在长效常态上发挥作用。所以说,一定要给网络社会注入法治的基因。这样不仅在公共利益、公序良俗等法治理念下规制网民的不法、不当言论,同时更重要的是,也能在自由、权利的指引下保障公民个体的表达权、参与权、隐私权等。构建起一套清晰、科学、有效且符合网络社会发展规律的规则体系是当务之急。
二,网络社会治理的关键点在哪里?在网络社会治理实践中,我认为需要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探讨,主要是解决好“四对关系”:一是网络社会中个体身份属性与现实个人权利的关系;二是网络社会秩序维护与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关系;三是网络暴力与刑法意义上的犯罪界定关系;四是处理好网络言论的引导与控制关系。
三,网络社会要治理好的应对之策是什么?在公民意识空前觉醒的当下,对于网络社会而言,“治理”显得格外重要。一是要确立“以疏代堵”的治理理念;二是要依托“以法治网”的治理手段。首先,网络立法要补缺和调整并重。其次,网络执法要监管和保障并重。最后,网络守法要普及和互动并重;三是要建立“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说到这里,我觉得新加坡的有些做法值得借鉴。新加坡国立大学的一位学者曾用三个“C”来概括该国互联网治理政策的总体思路,分别是服从、妥协与竞争。
“服从”是指媒体必须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将社会责任与国家利益作为媒介治理的出发点;“妥协”是指新加坡政府对内容监管的轻度干预,该政策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的网络表达权和言论自由,对于政府来说,不必消耗巨大的行政资源来进行内容管理;“竞争”一方面指政府层面要从国家软实力的角度考虑如何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优势;另一方面是如何制定最恰当的政策,保证观点和意见可以自由公开的讨论与交换。新加坡的这些治理理念,我觉得深受启发,我们可以很好地借鉴使用。(吴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