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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梧 迟福林:建立高层次改革协调机构
2013年06月27日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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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层设计与部门推动有机结合

从近10年来的改革实践看,改革需要克服部门利益,但又不能绕过部门推进改革。成立改革协调机构,就是将改革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督办与部门推动有机结合,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1.既要保证改革协调机构的权威性、也要充分调动部门改革自主性。在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国家体改委在改革关键时期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作为一个利益超脱、专司改革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家体改委主导了多项重要领域的改革。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职能逐步细化,体改委开始参与一些涉及职能部门的具体改革。这就难免与一些部门的职能产生交叉重叠,引发矛盾。这也是体改委被撤并的原因之一。

总结历史经验,改革协调机构要着力于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督办,把统筹协调和部门具体推动结合起来,二者缺一不可。

2.充分估计改革顶层设计、顶层推动和统筹协调的现实需求。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面临着各种既得利益的掣肘。

(1)部门利益突出。以行政审批为例,行政审批权的改革往往以“合并同类项”的形式出现,某些领域的行政审批名义上看数量减少了,但实际审批事项却有增无减。这其中不乏掺杂了某些部门利益。

(2)地方利益突出。在现行的中央地方关系下,近年来地方政府的自身利益倾向有逐步增强的趋势。

(3)行业垄断利益突出。铁路行业政企分开长期难以转变,背后是巨大的行业利益链条。由此看来,仅靠部门很难实质性推进改革。

3.把改革的统筹协调与部门推动紧密结合。

(1)明确高层次改革协调机构同部门之间的改革分工。高层次改革协调机构重在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超脱部门利益的推进机制,以加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效推进深层次、综合性改革。

(2)充分并发挥各部门的业务优势。明确部门推进改革中的分工,充分发挥各部门具体推动改革的业务优势,以保证部门对改革决策的认可和推进改革的责任担当。

(3)支持部门和地方的改革试点。给予部门和地方一定的改革探索权,鼓励部门地方创新改革的推进方式。

(4)在新一轮大部门体制改革中推动部门实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开。

整合现有改革协调机制合力推进改革

新时期推进改革,需要顶层设计和顶层推动,也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这就需要在新成立高层次改革协调机构的同时,形成充分利用多方智慧、凝聚改革共识的新机制。

1.原国家体改革委之所以能够在改革协调上发挥重要作用,重要原因在于调动各方面的资源研究、谋划和探索改革。

(1)注重联系智库。形成相关研究力量和研究网络,充分利用各方智慧为改革出谋划策。

(2)注重联系地方。谋划地方改革试点,通过以点带面、总结地方经验普及和推进改革。

(3)注重国际合作、交流与研讨。通过考察、总结、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进改革。

2.整合现有的改革协调机构。这几年,为了推进相关方面的重要改革,先后由中央领导同志牵头成立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这些改革领导协调机构在调动各部门力量、配套推进专项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在此基础上,新成立的改革协调机构,要有效整合、充分利用现有改革协调机制所形成的资源,以加强全面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推进。这样,既有利于统筹规划全面改革,又有利于把现有的力量整合起来。

3.成立专项改革研讨小组。建议在整合现有改革协调机构的同时,可考虑设立各类专题改革研讨小组。形成改革研究广泛的社会网络,集中多方智慧为改革出谋划策。这样,既能够确保改革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又能够确保各类专项改革规划之间的协调配套。 (作者分别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来源:《改革是最大红利》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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