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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个省区市取消合法生育二胎生育年龄间隔限制
2013年06月26日09:51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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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开还是收紧?

  此前,山东出台的取消“生育间隔”的政策,一度被认为是放开二胎的信号。

  29岁的李卉(化名)是山东青岛人,和丈夫都是独生子女。今年春节前,已有个两岁女儿的她意外怀孕。李卉很想把孩子生下来,但按照山东省当时的计生法规,李卉在30岁之前,生育二胎须间隔四年,否则算违法生育。不仅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做公务员的丈夫还将面临处分。

  4月下旬,媒体报道,山东省拟放开二胎生育间隔;6月2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案删除了该省执行25年的“生育二胎女性须30岁以上”的年龄间隔限制。这意味着,符合生二胎条件的夫妇,可根据意愿选择二胎生育时间。

  由于新条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李卉的第二个宝宝,将能够合法出生。

  山东计生“新政”引来称赞。有舆论认为,计生政策最严厉的人口大省率先放开二胎“生育间隔”,或是我国调整生育政策,放开“二胎”生育的信号。

  实际上,山东并不是首开先河者。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介绍,在山东之前,已有十八个省(区、市)取消了合法生育二胎生育的年龄间隔限制。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教授郑真真认为,取消生育间隔,与生育政策放松有本质区别,前者不是后者的信号。

  但有专家提到,一个人口大省出台这样的政策,标志着我国人口政策顺应人口发展形势,政策更“人性化”。

  穆光宗教授说,各省逐步取消二胎生育间隔,是计生政策完善的信号。“中国生育政策的调整,需积小成大”。

  翟振武则预测,离“十二五”末还有两年左右时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应该还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完善空间。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人口政策日趋灵活顺应国情。

  政策人性化人口未激增

  目前,除了已经取消生育间隔的省份,还有北京等省(区、市),虽现行地方法规仍有相关限制,但也同时规定育龄妇女超过26周岁或28周岁的,不受间隔限制。

  翟振武说,“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越来越多的女性28岁时还没有生育第一个孩子,甚至还没有结婚”,可以算变相放开。

  新京报记者梳理现行各地计生条例发现,仅有黑龙江、宁夏、云南、青海四省(区),坚持4年“生育间隔”,不论女方年龄。

  翟振武指出,生育间隔,是在需要“严控人口增长数量”的特殊历史时期,为平缓人口高峰到来,采取的一种应急手段。

  各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生育间隔”政策因违背女性最佳生育年龄(23岁至30周岁),导致违法生育率增高。山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敏表示,取消生育间隔,主要为降低违法生育率,降低基层人口工作难度和成本。而且,经测算,取消生育间隔后,山东省未来七八年的人口增长,不会超过预期。

  近10年来的实践证明,取消二胎“生育间隔”的省份,未带来“婴儿潮”和人口数量激增。

  2012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称,“十一五”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以内,顺利完成“十一五”人口控制目标。

  而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2012年出现了相当长时期以来绝对数量的第一次下降。由国家老龄委公布的报告则显示,今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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