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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加剧中国社保碎片化
记者 金辉
2013年06月21日10: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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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尚有17个省份未实现省级统筹

《经济参考报》:前不久公布的统计公报说,“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但按照您的分析,目前只有极少数省份建立了真正的省级统筹。那么,判断是否已实现省级统筹的标准是什么?

郑秉文: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归根到底是由于统筹层次太低。学术界对此的看法比较一致。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的历次文件也多次提及要提高统筹层次,要实现省级统筹。但事实上,政府是分层级的,每个层级的压力是不同的,态度也不完全相近。对“下级政府”而言,“上级政府”并没有提高统筹层次的真正动力。

2007年,原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一个3号文《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提出了实现省级统筹的六个条件,包括实行统一费率、统一待遇、统一调度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编制基金预算、统一全省的经办业务流程等,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实施。大约在2009年,全国各省均宣布实现了六条标准,建立了省级统筹制度。

如果按照这六条标准来衡量,各省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但问题是,这六条标准中恰恰缺少最重要的一条,即资金收支的管理标准,没有规定大收大支的标准,所以国内外学术界都不把它看做是实现了省级统筹。

国际和国内学术界公认的统筹标准包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流的收入、支出、核算、管理、调剂的层级,如果集中在省一级,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钱集中在省里,就意味着实现了省级统筹,那时就真的实现了省一级的大收大支,收支两条线。换言之,资金流在哪一级管理,就实现了哪一级统筹。

即使是如此具有中国特色的“低标准”的省级统筹,也有很多省份没有真正做到。例如,去年国家审计署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全国范围的社保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即使依据这六条标准,仍然有17个省没有实现省级统筹。目前,确定已实现省级统筹的省份包括北京,上海,天 津 , 陕 西 。 陕 西 的 情 况 较 为 特殊,它现行的统筹层次早年在建立整个制度的时候,就一步到位地定为省级统筹了。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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