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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史观与党的群众路线

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13年06月14日08:1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的观点,决定了必须“一切依靠群众”

对谁是人类社会发展决定性力量的回答,是检验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试金石。唯心史观认为,英雄创造历史,天才人物对历史发展具有决定作用。而唯物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群众创造着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推动着社会变革和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最主要的推动者,一切社会发展都有赖于人民群众的实践,一切社会变革也都需要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来完成。我们还应认识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不是自发实现的,而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下、在把握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我们党执政,实质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与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

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的观点,要求我们党必须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以更好地领导人民发挥创造历史的作用。党的群众路线的创立、发展和完善,始终是围绕人民创造历史来推进和展开的。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紧密团结群众,是党的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回顾历史,无论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紧要关头还是在“风景这边独好”的顺利发展时期,我们党总是通过贯彻群众路线来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推动历史前进。今天,我国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啃硬骨头”、“涉险滩”。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我们要更好地把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与发挥人民群众历史主体作用统一起来,就要把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既确保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又确保人民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人翁地位。要通过贯彻群众路线,给人民群众指明前进方向,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创造主体、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践主体、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推动主体,使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现实的和潜在的积极因素竞相迸发,一切有利于造福社会和人民的源泉充分涌流,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唯物史观关于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决定了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是人民赋予的,但不是一劳永逸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自始至终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于执政党来说,人心向背是最具决定意义的因素,如果人民不拥护、不支持,无论掌握多么强大的国家机器,最终都会被人民抛弃、失去执政地位。纵观历史,“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表面上反映的是不断重复的政权兴替,实质上是人民群众不断选择新的利益代表和政治代表的历史现象。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只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和领导方法,才能保持自己的性质、宗旨和本色,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而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正是基于唯物史观对这一历史发展规律的真理性认识,我们党始终强调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保持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最大政治优势、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也是党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工作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就必须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微观层面看,是“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 的领导实践过程;从宏观层面和长时段看,则是党践行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作出正确决策,实现人民利益,防止被人民群众抛弃的政治实践过程。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增加了因脱离群众而变质的危险。还应特别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自身出现许多新特点,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多变性明显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不断创造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群众路线新形式,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密切联系群众的新特点新规律,深入人民群众的火热生活,汲取人民群众的丰富智慧,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与人民群众肩并肩、心贴心,使党的执政实践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唯物史观关于执政党的执政实践只能由人民群众评判的观点,决定了必须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既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主体,也是价值主体,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一切执政实践都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 这就要求我们办事情、做工作始终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的衡量尺度,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党员干部在工作上必须对上级负责、对党负责。但应看到,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党,一切工作必须对人民群众负责,成败得失必然要由人民群众来检验。所以,对党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是高度一致的,对党负责归根到底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的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最能衡量我们工作的优劣,党的一切工作都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满意来展开。

唯物史观关于执政党的执政实践只能由人民群众评判的观点,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像舟和水、鱼和水、公仆和主人、学生和老师的关系,党员干部要把人民群众当主人、视人民群众为亲人,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真正贯彻好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刻认识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成就了我们党的伟大事业,必须把自觉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深刻认识人民群众的力量最强大,对人民群众必须心怀敬畏,经常用人民群众这面镜子对照检查自己,做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只有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执笔:赵周贤  刘光明)  

《 人民日报 》( 2013年06月14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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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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