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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天”和“人”之所以有着相即不离的内在关系,皆因为“天”和“人”皆以“仁”为性。
“天”有生长养育万物的功能,这是“天”的“仁”的表现。“人”既为“天”所生,又与“天”有着相即不离的内在关系,那么“人”之本性就不能不“仁”,故有“爱人利物之心”。如果“天”无生长养育万物的功能,“人”如何生存,又如何发展?如果“人”无“爱人利物之心”,无情地破坏着“天”的“生物之心”,同样“人”又如何生存?从“天”的方面说,正因为其有“生物之心”,它才是生生不息的、活泼的、有机相续的。从“人”的方面说,正因为其有“爱人利物之心”,人才与天、地并列为三才。因此,中国哲学认为,不能把“天”和“人”看成是不相干的两截,不能“研究其中之一能够不牵涉另一个。”
其四,“天人合一”体现着“天”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
这一哲学命题不仅包含着“人”应如何认识“天”的方面;同样也包含“人”应该尊敬“天”的方面,因为“天”有其神圣性(神性)。这也许正是由于中国哲学(主要是儒家哲学)虽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宗教,但它却有着强烈的宗教性。也许正因此,在中国儒家思想可以起着某种宗教的功能,也就是说“天”和“人”存在着一种超越的内在关系;“天人合一”不仅是“人”对“天”的认知,而且是“人”应追求的一种人生境界。因为“天”不仅是自然意义上的“天”,而且也是神圣意义上的“天”,“人”就其内在要求上说,以求达到“同于天”的超越境界。就这个意义上说,“人”和“天”不仅不是对立的,而且“人”应该与“天”和谐共存,以实现其自身的超越。这就是说,“天人合一”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它表达着“人”与“天”有着内在相即不离的有机联系,而且在“人”实现“天人合一”的境界过程中达到“人”的自我超越。这样一种思维路径无论如何对我们走出“天人二分”(或“天人对立”)的困境是十分有意义的。
从以上四点,我们可以看出对“天人合一”思想应该作哲学的理解,这样才能认识其真精神和真价值。当然,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不可能直接解决当前人类社会存在的生态问题。但是无疑会从哲学思想上为解决“天”、“人”关系,解决当前存在的严重生态问题提供一有积极意义的合理思路。
(作者为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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