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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维权之烦恼——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2013年05月28日13:29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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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期,各地不时爆出侵害儿童权益的案例。再虑及沉重的课业负担,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面临的困境,儿童节更应该关注权益保护。由儿童推及未成年人,他们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但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的改革发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也面临问题。本期《少年维权之烦恼》策划关注特殊家庭的未成年人,分析司法保护的实践,以期引起读者共鸣。

未成年人保护缺点啥

虐待、家暴、报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虚荣、攀比、模仿,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向……如此种种,预防侵害,孩子需要健康成长的环境;失足少年,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需要完善的机制、全社会的担当,以及有效的自我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缺点啥

虐待、家暴、报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虚荣、攀比、模仿,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向……如此种种,预防侵害,孩子需要健康成长的环境;失足少年,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需要完善的机制、全社会的担当,以及有效的自我保护。

反常和征兆为什么没人干预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月21日,运城中院开庭审理夏县继母杀害继子案。据悉,平日里,继母朱红霞即对继子强强 (化名)冷淡粗暴。惨祸发生后我们反思,有那么多的反常和征兆,为什么没有强强家庭之外的人出面干预。

亲生父亲把1岁的孩子砸向地面,亲生父亲虐待女儿5年……近期全国数起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恶性事件,再三刺痛社会的神经。

在一些人眼里,打孩子被当作“家务事”,外人管不着也不好管。山西大学法学院陈晋胜教授表示,这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观念的转变,必须树立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观念。人人都有义务监督虐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政府应该随时准备对其权利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保护。

报复打人演变成抢劫

法律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但现实中未成年人自我维权面临困境。太原市少年法庭近期审理一起案例,某中学生小军(化名)受欺负后报复打人演变成抢劫。起因是小军曾受到某同学欺负,他向老师反映,但认为老师偏袒学习好的该同学;告诉家长,家长说,把学习搞好,其他少惹事。感到自己受欺负得不到重视,最后他纠集同伴报复打人,并且打人后抢走受害人的手机。法官了解到,小军家庭比较富裕,并不缺手机,他仅仅是感觉泄愤、好玩。

记者采访的十几位中小学生中,多数人均表示同学间闹矛盾打架、大学生欺负小学生、校外青年欺负学生的事都有发生。有自我保护意识的小成(化名)甚至提议,应该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维权举报热线。因为,他们受欺负后打有关电话举报,对方一般都不会受理,还劝导他们不要闹着玩。久而久之,受欺负的学生容易形成怨气,一旦有了导火索,就会发生大的冲突。

除了家教,还因为啥

我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2006年底修订时,确立了一个重要原则,即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观念,明确政府主导,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共同参与。

太原市少年法庭庭长郭立新特别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现在家长往往只重视学习成绩,忽视其他教育。家长管得太多或者放任不管,管得太严厉或者太溺爱,都容易出问题。”

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太原中院宋浩峰法官表示,家庭结构有缺陷、气氛不和睦、父母行为不良等因素,易导致未成年人形成畸形心理和人格缺陷,一旦遇到不良诱因,极易犯罪。此外,学校教育存在的偏差,社会上拜金、享乐,虚拟网络的暴力杀戮等不良因素的影响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

共同保护,共同责任。曾荣获“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称号、现任介休市公安局长的王耀峰说,公安部门在具体保护工作中面临尴尬,有的单亲或者离异家庭,孩子有问题进了派出所,但家里没人管、没人领,造成司法保护和家庭教育衔接的脱节。此外,失足少年的社区矫正,实现其顺利回归社会,仍然是难题。

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等重要

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等重要。宋浩峰法官表示,除了要让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用法、守法,还应当让他们学会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采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树立、培养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我省正在积极实践中。以太原市、阳泉市为例,两市中院在司法保护进校园活动中,加强了对未成年人自我防护意识的宣传。

增强失足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工作也在推进中。据郭立新介绍,太原少年法庭法官不定期登门回访帮教,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法制教育,让曾经失足的孩子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权,最大限度地降低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几率。

对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陈晋胜教授格外关注,如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辍学儿童等,他呼吁要予以特别关注、特别保护。

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秘书长董杰建议,应动员全社会呵护未成年人,和他们交朋友,传递正能量,形成强大合力,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记者 郭建军)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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