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这种政府全面主导的模式有哪些弊端?
冯奎: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平台是地方各类城市、小城镇。政府全面主导的城镇化,就是由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并且推进的城镇化。这种城镇化强调上级指挥下级,下级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政府部门对相关部门下达行政命令。虽然这种政府主导型城镇化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却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
首先是缺乏科学性。政府体系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且政府与企业或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又有较强的支配关系,这就导致以政府主导的城镇化发展蜕变成为谁官职高谁有话语权。许多地方的城市规划因此严重违反科学规律,带来了重大损失。
其次是造城运动,盲目扩张。政府一家为大,主导城镇化发展,为了自身政绩需要、面子形象需要,摊大饼、搞扩张。突出反映这种粗放式、外延式城镇化增长道路,就是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过快。据遥感影像对比分析,仅2006~2009年,全国84个重点城市主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就从1 .7万平方公里扩大到1 .9万平方公里。在全国652个城市中,市区面积增加1倍以上的城市有147个。
第三是不计成本,粗放发展。国际上,土地城镇化一般是人口城镇化的1.2倍,我国2000~2010年达到1.8倍。这表明,相比较一定数量人口城镇化,土地利用十分粗放。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复杂,其中主要原因是政府并不是一个经济组织,在用行政力量推动城镇化发展时,可以少计、不计城镇化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
第四是低价征地,与民争利。由于土地收益分配以地方为主,且地方政府对土地收益有较大的支配自主权,这就导致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动机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地,然后高价出让。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土地收入1.0375万亿元,拆迁、补助费用为3778亿元;2009年全国土地收入为1 .42万亿元,拆迁、补助费用为5180亿元。也就是说,政府花1块钱,可以获得3块钱。
第五是资源过度集中,中小城市增长乏力等。人口已经达到中等城市的规模,但得不到相应的政策支持。在土地指标利用方面,低等级城镇获取土地指标非常困难。2000-2010年,中国城级以上城市市辖区的建成区面积增长了95.8%,而同期中国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面积仅增长了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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