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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议 住房保障应向“少建房多补贴”转变
记者 张文静 屠国玺
2013年05月17日08:42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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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太平洋建设集团与兰州市政府签约,投资200多亿元,启动兰州黄河北岸25平方公里移山造地工程,打造“兰州新城”。按照远期规划,兰州市拟在 黄 河北岸移山造地160平方公里,进行城市建设,这块区域可容纳200万人口,相当于目前城区总人口的2/3。图为施工机械在荒山上移山造地。

记者 聂建江 摄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土地和资金是任何地方政府都不能回避的两个难题。特别是最近几年大规模保障房建设的展开,在优先满足保障性住房供地的基础上,许多地方政府对于住房保障投资迅速增加,特别在一些财政收入紧张的中西部地区,许多地方政府财政面临巨大压力。

有学者建议应该逐步实现目前的由现房建设、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的“重建房、轻补贴”保障房建设模式,转变成租金补贴为主,现房建设、实物配租为辅的“少建房、多补贴”方式。记者采访发现,许多地方政府尽管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但“重建房、轻补贴”的保障房建设模式背后,却有着许多现实、客观的原因。

学者建议住房保障制度应向“少建房、多补贴”转变

中国三产化、服务化学者贺有利与其课题组在重点调研了兰州、海口、三亚等城市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科学调控后,完成了《加速城镇化下房地产科学调控研究报告》。

贺有利及其课题组在最新完成的这份报告中指出,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需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坚持市场化方向的基础上,应逐步由现房建设、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的“重建房、轻补贴”制度,转变为租金补贴为主,现房建设、实物配租为辅的“少建房、多补贴”制度。

“过大规模的保障房现房建设,首先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建设,又减少了大量的财政收入,有可能引起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贺有利说,我国地方政府住房保障投资增加迅速,许多土地用来建设保障房,不能出让增加财政收入,还要用财政收入负担建设资金,两头减少财政收入,出现“一个萝卜两头切”,地方财政收入还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建设。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资料显示,2008至2012年,甘肃保障性住 房 建 设 争 取 到 中 央 补 助 资 金117.77亿元,完成建安投资668.52亿元,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3.4亿元。“数据显示,保障房现房建安投资是补贴的近50倍。加上土地投资,保障房现房建设投资达补贴的100多倍。”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曾在2009年对全省今后三年待建的20.8万套廉租房所需的地方配套资金进行过概算:每套廉租房约50平方米,每平方米平均造价1500元,那么每套廉租房成本价为7 .5万元。保障房建设中,单廉租房建设一项,即需总投资156亿元,其中国家补助41.6亿元,地方配套需114.4亿元左右。这无疑是财政年收入仅353亿元的甘肃的巨大难题。

贺有利分析,如果实行保障房租金补贴为主,保障房现房建设的大量土地就可出让。据估算,可获得土地出让金达700亿元以上,增加甘肃财政收入700亿元以上。如今年兰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提出,保障性住房 用 地 占 住 房 用 地 总 面 积 的81 .3%。若实现以保障房租金补贴为主,可将保障房用地大多数出让增加财政收入,这既能减少大量的保障房建设资金,又能用较少的资金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保障问题,使土地出让增加财政收入,用于养老、教育、卫生等民生事业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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