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迈出重要一步
——写在《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公布之际
5月1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随着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取消和下放,表明新一届政府在转变职能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政府职能转变始终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而转变职能,就是要明确政府的定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这其中,简政放权是重要前提。
此前,经过六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共取消和调整2497项审批项目,在简政放权上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看,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直接干预仍显过多,投资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滞后,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一些领域的审批事项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下,还存在变相设置审批事项的现象。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谈到,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是落实方案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迈出了重要一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出台,是在反复研究基础上确定重点的。在逐项梳理国务院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基础上,反复研究分析,筛选出拟取消、下放的项目。这些项目大多集中在经济领域,目的是尽量减少政府微观干预,为企业松绑,让民间的创造力活跃起来,使市场“无形的手”更加有效。此外,新组建部门“三定”(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时,把需要转变哪些职能、需要取消和下放哪些行政审批事项作为前提,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5个部门“三定”规定,取消和下放了42个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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